
发布时间: 2022-5-19
为进一步繁荣国内多元争议解决研究,引进国际最前沿的多元化争议解决研究成果,助力业界对国际多元化争议解决规则、惯例的探索,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本会)自2013年以来设立了“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项目(以下简称“北仲译丛”项目),以期吸纳更多关于多元化争议解决领域的优秀翻译作品、资助更多有志于投身研究多元化争议解决领域的译者。现将“北仲译丛”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北仲译丛”项目对于申报人来源不做限制。国内外高校师生、科研机构人员以及律师、法院、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实务工作人员(包括本会仲裁员、工作人员)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报本项目。
“北仲译丛”项目计划长期实施,现暂定年度计划为“每年出版1至4本翻译作品”。拟申报翻译的原著内容需符合本会对于多元化争议解决领域的定义,应反映中国地区以外的多元化争议解决创新实践情况或中国地区以外与多元化争议解决相关的学术研究内容。拟申报的翻译作品需符合“北仲译丛”项目相应的出版要求。此外,对于原著的来源、语种、形式均不作限制。本会、“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保留对上述标准的解释权。具体申报通过与否,本会享有最终决定权。
“北仲译丛”项目申报人应保证申报翻译的作品的原创性,并为本会及出版社协调版权人授权提供必要的协助。申报人应保证申报翻译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并且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内容。申报人在确保原意的前提下应尽力保证翻译作品的可读性,本会、“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出版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申报翻译的作品之生产、出版、发行、推广、定价、重印及销售等事宜。
“北仲译丛”项目的申报需符合本会制定的下列申报程序。
二、项目申报、执行程序
本通知长期有效,申报人可以随时向本会提交申请书,本会将即时进行处理。
1.申报人请下载填写《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并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邮箱linchenxi@bjac.org.cn。
2.已提交的项目申请书由本会接受后,将统一安排提交至“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进行审核评审,审核期为自本会收到后两个月。通过审核评审的项目申请书将交回本会,由本会向申报人发送立项通知。逾期未接到立项通知视为申请未通过审核评审,无特殊情况,恕不另行通知。
3.申报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半个月内,应协助本会及出版社完成具体申报翻译作品的权利风险评估,并协助本会与出版社最终签订相应的图书出版合同。申报人可以同时向本会提供必要的权利证明文件。无正当理由未履行上述协助义务或逾期不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格。
4.签订上述合同后,申报人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向本会及出版社提交翻译作品的定稿电子文件一份。申报人交付的稿件应以可以证明申报人身份的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申报人需自行备份与交付稿件一致的文字稿或电子文件。逾期交付翻译作品的定稿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格。
5.收到上述翻译作品的定稿电子文件后,本会、“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出版社将会进行编辑、校对工作。申报人交付的稿件未达到相应要求的,本会有权要求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改。逾期完成前述修改工作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格。
6.完成上述工作后,相应的翻译作品将交由出版社做最终的出版处理。译者署名权利由申报人自行决定。申报人同意翻译作品的最终出版物封面(底)、扉页等需载明本会规定的标识、载明“北仲译丛”项目编委会指定的人名、并冠以“北京仲裁委员会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之……”或其他指定名称。
三、项目经费
“北仲译丛”项目经费将主要用于支持通过本会及项目编委会评审的翻译作品所需要的出版开支,本会保留对于项目经费使用的评定、解释和使用权利。
如有任何问题,请不吝联系:
林晨曦 先生
电话:(010)85659559
邮箱:linchenxi@bjac.org.cn
传真:(010)65668078 (请注明“北仲译丛项目组”收)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2022年5月19日
“北仲译丛”项目已出版书目:
《补偿的正义--美国如何应对灾难》
Kenneth R.Feinberg著,孙伟、许捷、郭超、武文棣译,2013年9月出版
《商事仲裁国际理事会之1958纽约公约释义指南:法官手册》
扬帆译,2014年6月出版
《浅谈香港仲裁法》
芮安牟著,陈星楠译,2014年9月出版
《仲裁在中国:法律与文化分析》
樊堃著译,2017年1月出版
《遇/预见未来的法律人》
Jeffrey Krivis 、Naomi Lucks著,许捷译,2017年1月出版
《作为国际公法的投资协定仲裁:程序方面及其适用》
Eric De Brabandere著,沈伟等译,2021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