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民用航空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0)线上发布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Thu Dec 24 23:46:06 CST 2020   供稿人:林晨曦

2020年12月16日下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共同举办的中国国际贸易、民用航空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0)线上发布会成功举办。本次线上发布会吸引了众多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参与和关注。

活动回放,请点击:中国国际贸易、民用航空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0)线上发布会

活动首先由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致辞。他介绍道,北仲是一个综合性的争议解决服务机构,汇集了各个领域的顶尖专家,为各行业提供专业的争议解决服务及有深度的专业知识分享。他也同时介绍了作为一个面向世界的争议解决机构,北仲一直努力打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案件程序管理体系,随着国际案件的持续增长,积累了日益丰富的经验为中外企业提供国际一流的争议解决服务。

陈福勇副秘书长致辞

随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王贵清进行了致辞。他介绍了当前中国国际贸易面临的国内、国际的经济政治形势。他认为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中国完善的产业链支撑下,中国贸易整体形势仍然向好。同时,他也寄望《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能够对国际贸易行业提供更多的参考和指导。

王贵清副会长致辞

紧接着,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陈威华发表了致辞。他对《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认为,《中国民用航空争议解决(2020)》中提出的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推动民航法治具有重要的异议。他也认为,随着《民法典》的通过、“十四五规划”的提出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中国民航法治已经站到了新的起点,民航业应当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和核心利益,助力交通强国。

陈威华主任致辞

接下来的中国国际贸易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0)发布环节由环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雪华主讲。他首先介绍了2019年度中国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况。随后,他以《中国国际贸易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0)》为基础,围绕中美贸易谈判、世界贸易组织争议解决机构停摆、国内自贸区建设、营商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内容介绍了中国国际贸易的现状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他还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当前中国国际贸易争议解决的新发展。结合当下由于疫情而产生的对于不可抗力的问题,他建议国际贸易企业应当关注合同的具体约定、及时通知,保留证据,并且在合同中明确对于国际条约、惯例的适用。

之后,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阮丽娟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鸣作为点评人发言。

阮丽娟女士在点评中高度评价了《中国国际贸易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0)》。同时她也指出,外贸企业应当要转变风险防控思路,把事后的纠纷被动应对转变为事前的预判分析,主动谋划布局,化挑战为给予,提高交易的可预测性。廖鸣先生则结合他自身的工作经历探讨了中国在加入WTO、投资协定谈判中的规则之争以及不断融入世界贸易体系给中国市场主体所带来的的好处。

这一环节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军主持。

王军教授主持

王雪华律师主讲

阮丽娟总法律顾问点评

廖鸣律师点评

在中国民用航空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0)发布环节,北仲仲裁员高峰围绕《中国民用航空争议解决(2020)》从概况、新出台的民用航空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热点分析、展望等方面介绍了2019年度中国民用航空的发展状况以及民用航空争议解决的现状。他指出,中国航空业需要一个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争议解决机制,同时要强调专业、开放和包容不断学习分享,学会适用公约和国际惯例。

随后,恒礼道同智库主任聂颖和东方航空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赵进进行了点评。聂颖先生指出,民航业是一个产业链,在争议解决中既要有法律思维,也要重视商业思维,不能简单关注输和赢的问题,而更应当注重如何恢复合作伙伴的信心。赵进先生则认为,应当加速完善民航法律法规体系,保障有法可依,同时应当加快推进多元争议解决体系的建设,提高争议解决效率。

这一环节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徐永建主持。

徐永建总法律顾问主持

高峰仲裁员主讲

聂颖主任点评

赵进副总经理点评

正如陈福勇先生在致辞中提到的,《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一直致力于成为外国同行了解中国的可靠窗口并且通过对于行业知识和经验的总结,能够让实务工作者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生产力。经过八年的摸索和实践,年度观察已经形成了各领域报告70余篇,在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德国法兰克福、荷兰海牙、奥地利维也纳、瑞士苏黎世、加拿大多伦多、美国纽约、新加坡、马来西亚吉隆坡、中国香港、北京、浙江等地的数十场海内外发布会吸引了众多境内外专业人士的广泛参与。我们诚挚欢迎各界人士继续关注2021年度《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亦欢迎关注北仲官网及北仲微信公众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更多行业资讯。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1202679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