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年度观察(2020)

发布时间: Tue Oct 13 15:52:04 CST 2020   供稿人:池漫郊、任清

本文原载于《北京仲裁》2020年第2辑,总第112辑,本期责任编辑沈韵秋。


本文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池漫郊先生及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先生。本文旨在回顾和梳理2019年度中国与投资仲裁的方方面面,包括2019年中国缔结投资条约的实践、截至2019年底中国政府被诉的3起案件和中国投资者起诉的10起案件的简要情况、2019年中国在外商投资领域的重要立法和政策、中国国内与投资争端有关的争议解决情况、中国对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应对,以及2019年度中国仲裁机构、仲裁员和律师参与投资仲裁的情况等。本文也是继《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后首次就投资仲裁进行的年度观察。目录如下,查看全文请点击附件。

一、概述

二、中国缔结投资条约的最新实践

(一)双边投资协定

(二)自由贸易协定

1. 新签或升级的自由贸易协定

(1)《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修订议定书>》签署

(2)《中国与新加坡关于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生效

(3)《中国与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签署

(4)《中国香港与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签署

(5)《东盟-香港自贸协定》生效

2. 谈判中的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1)《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

(2)中国-日本-韩国自贸区谈判

(3)《中国-以色列自贸协定》谈判

(4)《中国-挪威自贸协定》谈判

(5)《中国-韩国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

(6)《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谈判

(7)《中国-巴拿马自贸协定》第五轮谈判

三、中国政府被诉和中国投资者起诉的投资仲裁案件

(一)德国海乐诉中国案

1. 本案背景

2. 第四号程序令:关于修改仲裁申请

3. 第五号程序令:关于文件披露

(二)Sanum诉老挝(一)案

1. 本案背景

2. 仲裁庭裁决:关于申请人的贿赂腐败行为

3. 仲裁庭裁决:与征收相关的仲裁请求

(三)中国投资者作为申请人的其他案件

(四)对涉华投资仲裁案例的几点观察

1. 从中国政府被诉案例看

2. 从中国投资者起诉的案例看

四、中国国内的外商投资立法

(一)《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1)对外商投资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2)坚持内外资一致

(3)保护知识产权

(4)完善对外商投资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1)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

(2)细化外商投资促进具体措施

(3)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力度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其他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

五、中国国内与投资争端有关的争议解决

(一)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

(三)投诉协调

(四)与争端解决有关的其他途径

1. 外商投资企业商会/协会

2. 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

六、中国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规则修订和改革

(一)ISDS规则修订和改革进展

1. ICSID仲裁规则修订

2. 贸法会ISDS改革

(二)中国关于ISDS改革的建议及应对

七、中国仲裁机构、仲裁员和律师参与投资仲裁

(一)中国仲裁机构积极开拓投资仲裁暨北仲《国际投资仲裁规则》

1.《北仲规则》的主要内容

2.《北仲规则》的特色和创新

(二)中国国民担任投资仲裁案件仲裁员/撤裁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三)中国律师担任投资仲裁案件代理律师的情况

八、结语和展望

附件: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年度观察2020(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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