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防两端、台上台下—— 国际仲裁中的文件披露”实务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Mon Dec 17 14:39:34 CST 2018   供稿人:章曦

2018年12月14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和汇仲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台上台下、攻防两端—— 国际仲裁中的文件披露”实务研讨会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

会议现场

此次会议是北仲名所论坛系列活动之一,北仲特联合汇仲律师事务所,邀请到了著名全职国际商事仲裁员杨良宜先生、香港Temple Chambers 资深大律师袁国强先生、大律师周翩洋先生和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芳女士、杨雪瑜女士,共同为大家分享国际仲裁中文件披露的相关问题及实战经验与技巧。

刘京先生主持

会议由汇仲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刘京先生主持,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博士致开幕词。陈福勇副秘书长表示,自西学东渐以来,我们一直在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此次与汇仲律师事务所共同就文件披露举办专场活动,对于国内法律从业者而言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陈福勇副秘书长还回顾了北仲与杨良宜先生和袁国强大律师的渊源,对于杨先生和袁大律师一直以来对北仲的支持以及此次专程前来分享各自的宝贵经验而表示感谢。最后陈福勇副秘书长预祝此次活动圆满成功。

陈福勇副秘书长致开幕辞

会议首先由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芳女士发言。赵芳女士以国际仲裁中文件披露的现状与趋势为题,向在场听众介绍了文件披露的概念、文件披露背后的职业道德规范、国际仲裁中主要的文件披露形式和方法以及布拉格规则生效后国际仲裁举证规则的未来发展趋势。

赵芳女士发言

第二个环节由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雪瑜女士发言。杨雪瑜女士以IBA规则下的披露为题,以生动的案例向听众介绍了披露的通常程序,攻防双方如何提出披露请求、如何提出异议不予披露,以及不予披露的后果。

杨雪瑜女士发言

香港Temple Chambers大律师周翩洋先生在第三个环节向听众分享了特权文件和保密特权的相关问题,并详细介绍了国际商事仲裁中法律保密特权(legal professional privilege)和 无损权利特权(“without prejudice privilege”)的重要性。

周翩洋先生发言

此次活动最大的亮点是第四环节,在刘京先生的主持下,杨良宜先生、袁国强先生、赵芳女士和周翩洋先生以圆桌对话的形式探讨和回答了主持人及观众提出的精彩问题。五位嘉宾围首先探讨了在双方都是大陆法系国家当事人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文件披露的问题。杨良宜先生认为,不管是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追求真相和公证是裁判者的最终目的。只有把文件披露出来,才能让裁判者更接近事实的真相,重要的是各方如何配合才能让披露程序更加经济、高效。袁国强先生则认为,无论是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西方的企业都比较看重文件的处理。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一开始就把所有的文件都披露出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可以确保在第一次向对方提出请求时,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有依据的。

杨良宜先生发言

袁国强先生发言

另一个引发各位嘉宾与现场听众热烈讨论的问题是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通过约定来排除文件披露。杨良宜先生认为,虽然双方可以约定不进行文件披露,但是出于公共政策的考量,双方的约定并不能限制仲裁庭为实现司法公正和寻求真相而要求双方进行文件披露。袁国强先生亦认为,裁判者可以通过对双方的约定进行解释来判断双方是否真的通过约定排除了裁判者要求披露文件的情形。此外,发言嘉宾们还就公司法务顾问的沟通是否具有法律特权、不披露的不利后果等话题进行了讨论,活动在现场听众与发言嘉宾的积极互动中落下帷幕。

圆桌对话

现场听众互动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北仲作为国内领先的仲裁机构,在为各国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的同时,亦为法律从业者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北仲将持续关注国际仲裁中的热点话题,并组织相关研讨活动。欢迎各界人士关注北仲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积极参与北仲组织的各类活动。亦欢迎广大同仁关注北仲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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