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法律人如何走出去与国际商务游戏规则接轨?

发布时间: Wed Mar 21 00:47:03 CST 2018

法律出版社计划借杨良宜先生新书《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出版之际,对该书以及杨先生已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系列书籍策划一个专题宣传活动。杨先生邀我写一些感想和评价,我深感荣幸。

《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
杨良宜 杨大明 杨大志 著
法律出版社 2018年3月版

我与杨良宜先生的书结缘于 1996 年,那时我刚担任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不久。此前,我在政府部门从事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及行政复议工作,与“仲裁”毫不搭界,加之北仲又是国内第一批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无“前车”可鉴,我对仲裁的性质、内容不甚了了,也是懵懵懂懂“摸石头过河”。那时,国内介绍仲裁法和仲裁的书籍较少且偏重理论,看过后觉得不“解渴”。有人向我推荐了杨先生的《国际商务与海事仲裁》,我一下被其内容所吸引。

《国际商务与海事仲裁》杨良宜 著
大连海运学院出版社 1994年1月版

该书从仲裁及仲裁的优越性讲起,涉及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员的权力与责任、证据、仲裁裁决等,每个章节都实质性地触到了我工作中的问题。而且,该书从实际问题出发,通过案例阐述法律、法理,通俗、透彻。这对我这个非法律科班且半路出家搞仲裁的人来讲,简直是仲裁速成教材。我如饥似渴很快读完,并当工作指南随时翻看,业务上进步很大。1998 年,杨先生随香港仲裁司学会代表团到北仲考察,我们一见如故并很快建立起联系。通过杨先生,我知道他在 1998 年出版了《国际商务仲裁》,该书包括了《国际商务与海事仲裁》大部分内容,知识更新、更充实。杨先生计划出一套与国际商事仲裁相关的系列丛书:英美证据法、禁令、英美合约等。这些书均涉及仲裁的“热点”、“难点”问题,是仲裁实务工作者不可多得的教材。作为实际工作者,我更愿意从知识的实用性、有效性与现实需求的契合程度来判断书的价值,因此,我对杨先生的书的价值深信不疑。另外,杨先生的品格、精神及其善行义举也令人感动。从 1998 年开始,杨先生每年在内地高校义务讲学、捐赠图书。高峰时期,他每年在 20多 所大学义务讲学,持续了大概6、7年。他捐书价值逾千万元,除了他自己的著作,还包括 40 套劳氏法律报告(价值800万元左右)。我认为,杨先生做的事都是有利于中国仲裁事业发展也是国内仲裁机构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我们无动于衷,由杨先生个人孤军奋战,未免过于冷漠与麻木,也愧对杨先生的心血和付出。从 2000 年开始,北仲就与杨先生合作,差不多每年邀请杨先生到北仲进行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讲座,有时也配合发书,其中涉及杨先生的:

  • 《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美证据法》

  • 《国际商务仲裁》

  • 《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国合约法》

  • 《禁令》

  • 《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

  • 《仲裁法:从开庭审理到裁决书的作出与执行》

  • 《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等。

这些书仅占杨先生在内地出版著作的三分之一,即使我仅浏览了这些书的一小部分,已让我、让北仲受益匪浅。可以说,我个人成长及北仲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些书的滋养。这些书传授的不只是知识,还有智慧的启迪,使人学会“更长远,更全面,更精密,更逻辑与更连贯”地思考问题。我认为,相比国内同类专业书籍,杨先生的书有几大特点:

一是“全面、系统”。除了前面提及的书目外,杨先生还有《国际货物买卖》《信用证》《海事法》《期租合约》《程租合约》《船舶融资与抵押》《提单及其他付运单证》《船舶买卖法律与实务》、《海上货物保险》等,共数千万字。不仅涉及英美实体法、程序法的最基本、最主要的内容,而且涵盖国际贸易、货物买卖、运输、保险的各个环节和主要方面。从事国际商务及法律服务需要了解的国外立法、规则、惯例、判例等,书中均有涉及。而且每个领域的介绍都相当全面,如杨先生 2006年、2010年出版的两本《仲裁法》,共270 多万字,从仲裁协议、仲裁法律适用、仲裁庭组成、仲裁员资格、仲裁员披露、回避、仲裁管辖权,到仲裁开庭程序、裁决制作、仲裁费用、裁决的执行及救济等仲裁全过程、各环节的法律问题统统囊括其中,书所举的案例之多,种类之全,范围之广,远超过国内同类教科书。再如杨先生1998 年出版的《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国合约法》、2007年出版的《合约的解释》、2013年出版的《损失与赔偿救济》、2015 年出版的《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共411 万字,堪称国内介绍英美合约法方面的大全。通读这些书,读者就会对国际商事仲裁方面主要适用的法律、规则、惯例有比较全面、完整的认识和理解。值得一提的是,这样庞大复杂、耗时费力的“系统工程”,即使组织国内相关专家组成团队也未必能够完成,而杨先生是在办案、讲学之余,几乎凭一己之力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且硕果累累。这是怎样的意志和拼搏精神啊!杨先生在《国际商务仲裁》前言中说他有“长期的危机感”,因为他在工作中,“看到、听到中方受骗,每次损失都在数十万、甚至百万、千万美元,而且被外国人骂不守合约和信用”。这种忧患意识和帮助国内人才尽快成长的紧迫感,是他勤奋著书的不竭动力

二是“精当、深刻”。英国法律历史悠久,制度成熟,影响广泛。因而,迄今为止,国际上不论当事人来自哪里,在跨国贸易交往中,大部分倾向于选择英国法作为合同或仲裁适用法律。但英国法律是以判例为主,上百年积累下来的判例浩如烟海,如何取舍是初学者面临的首要问题。杨先生著书所涉及的范围、每本书提出的问题、引用的判例,是其凭着自己几十年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与世界顶尖高手过招的经历,凭着自己对东西方法律文化背景的熟稔,以及对中国人常见认识误区的了解,特意为中国读者挑选的,很有代表性、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意义。由于仲裁保密,且国际商事仲裁长期被外国仲裁员垄断,没有杨先生这样的高手悉心点拨、毫无保留地传授,我们很难发现隐蔽在其中的“穴位”和“门道”。那些精通国际游戏规则、经验丰富的律师、当事人在商战中提出,并由那些博学、智慧的英国大法官、仲裁员经过深思熟虑予以解答的问题和案例,有些直接来自杨先生本人的亲身经历。通过对这些问题以及案例的梳理和分析,读者不仅可以了解法律条文、仲裁规则在实践中如何体现和应用,而且还可以了解其背后的法律精神和原则,了解国际最优秀的法律人士运用法律、规则中所展示的睿智和思维方法,当然也包括杨先生本人的真知灼见。书中援引的一些英国大法官判决中的原文,可能对英语初学者有一定困难。但这是杨先生刻意保持的“原汁原味”,以便读者准确理解其中的含意——在国际商战中,“一字之差”的表达,会导致“谬之千里”的严重后果。通读这些书,中国读者就像踏上腾空的跳板,在较短时间内迅速而透彻理解国际贸易中的国际游戏规则,在与国外法律界高手较量时,拥有更多的自信和底气。杨先生在其《禁令》一书介绍过“跳板说法”——资料即使是“街知巷闻”的公开资料,只要对资料获得者起到跳板作用,可借此而轻易的向前跨一步,该资料受机密保护。杨先生希望自己的书成为国内人才的“跳板”,让那些勤奋好学的年轻人,踏着他的背,“跳得更高更远,迅速为中国建立一批可去抵挡西方国家经济‘侵略’的世界级人才”。

三是“通俗易懂”。法律本来就是很难学的一门学科,英国法律与中国法律在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和传统上有很大区别,加之语言障碍,令很多中国读者望而却步。杨先生的书没用那些艰深的概念、术语,而是用通俗的语言诠释深刻的道理,文笔生动,不枯燥。对英语原文配有中文注释。即使不是法律专业或英语水平不高的人,只要用心,也能看得明白、学得进去。杨先生是搞实务出身,了解从事实际工作人的阅读习惯。他写书的目的是培养人才,不是为评职称、获学术奖项。所以他总是从实际、从问题出发,根据问题进行整理和编排。书的目录使读者对书各章节的内容一目了然。对于急于寻找答案,又来不及通读的人来说,可以根据遇到的问题,“急用先学”、“活学活用”,“立竿见影”。如果有时间,再潜下心来仔细通读,学习专业之余还练就了外语。

四是“新”。杨先生的书与时俱进,写书速度甚至超过我们的阅读速度。仅就仲裁一项,他于1994年出版的《国际商务与海事仲裁》共 37 万多字, 1997 修改再版为 58 万多字的《国际商务仲裁》,2006 年的《仲裁法:从 1996 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充实到 140 万多字,该书已总结了英国1996仲裁法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的最新发展。但杨先生依然不满足,2010 年又撰写了 132 万字的《仲裁法:从开庭审理到裁决书的作出与执行》。他的《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国合约法》《合约的解释》《损失与赔偿救济》《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的写作过程同样具有配合时代变化的显著特征。杨先生以夸父逐日般的执着,追踪国际商事仲裁中主要适用法律、规则的发展变化。跟着杨先生的书一路读下来,读者可与时俱进地进行知识更新。

五是“价廉”。国外法律专业书籍都比较贵,少则成百上千美元,高则上万美元。而杨先生的书价格多是不足百元,有的只有几十元,即便在纸张、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的今天,杨先生百万多字的图书也不过百十多元。这样的书价,体现了杨先生让国内学子买得起书的良苦用心。当然,这也离不开与杨先生合作的出版社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从培养法律人才,提高中国仲裁、法律服务国际竞争力角度,杨先生的书无论怎么评价都不会过高。尤其是《仲裁法》《英美证据法》《禁令》《英国合约法》《损失与赔偿救济》《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等书,更应成为从事国际商事仲裁、涉外法律服务、国际贸易的人员的必读书。而且,鉴于这些书对提高思维水平的重要价值,这些书也应成为国内高等院校法学院的重要教学内容。遗憾的是,杨先生的书在国内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推广。林语堂先生说过:“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或阴阳注定的……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在《论语》中的训言的冲淡温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我相信,随着国内仲裁事业的发展和法律人才的成长,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杨先生的书产生兴趣并从中获益。我写此文,既想为推广杨先生的书尽绵薄之力,也想对杨先生多年对北仲工作的支持、对中国仲裁和法律教育事业所做的贡献表达深深的敬意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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