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松秘书长受邀于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上发言

发布时间: Fri Dec 10 00:00:00 CST 2010   供稿人:王择

    2010年11月27日至28日,以“规范与超越”为主题的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本会王红松秘书长受邀参加论坛并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分论坛”上以“律师在建筑工程仲裁案件代理中应注意的问题”为主题进行了发言。

    本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分论坛由北京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及土地专业法律委员会联合主办,并以“中国城市化快速推进中的房地产暨建设工程法律问题”为主题展开。


王红松秘书长在论坛上发言

    王红松秘书长在发言中从九个方面提醒了律师在代理仲裁案件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其中包括:关于当事人名称变化及主体资格;仲裁请求、仲裁证据材料的准备、提交、举证、质证,仲裁代理权限;仲裁员的选定,以及关于工程造价鉴定等问题。她强调应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好的律师不仅对证据的强弱、案件的输赢有判断力,而且,对案件当事人利益的影响及可能的各种后果有判断力;能够从当事人整体和长远利益考虑,采取不同策略解决争议,尽量以较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


论坛现场

    据悉,本届论坛设开幕式主论坛和12个分论坛,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分论坛上,除本会王红松秘书长之外,北京律协张学兵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李虎副秘书长、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刘洪玉所长等嘉宾也分别在论坛上围绕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本届论坛共吸引了超过1000名专业律师参加。

    链接: 律师代理建筑工程仲裁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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