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专题沙龙精彩呈现

发布时间: Thu Mar 25 00:00:00 CST 2010

    2010年3月23日下午,由杨立新教授主讲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主题沙龙(总第59期)活动在本会十六层国际会议厅举行。杨立新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期沙龙由本会仲裁员,外交学院孙积禄教授主持。本会仲裁员、律师、高校师生、企业法务人员等近130位各界人士参与了本次活动。晋城仲裁委员会同仁通过远程视频互联设施在当地共同参与了本期沙龙。

     我国《侵权责任法》已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并将于2010年7月1日实施。《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构建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我国民法学理论研究及实务操作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会特邀该法主要起草人杨立新教授为大家全面阐述如何正确解读并准确适用《侵权责任法》。

主讲嘉宾杨立新教授
主持人孙积禄教授
仲裁员孙苏理提问
沙龙现场

     杨教授首先介绍了侵权法的几个重要特点。他提出,本次侵权立法借鉴了英美法系的立法模式,区别于大陆法系将侵权法归入债法的传统,将其单独制定并颁行。这是大陆法系侵权立法的首次单独制定、同时也是第一次出现了以侵权法命名的成文法律。我国侵权法规定了完善的侵权责任制度,既有总则性的规定,也有分则性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下的侵权法均不完全相同,具有鲜明的独创性。《侵权责任法》全面列举了保护权利的范围,且根据自身特点,规定了“开放式”的分则条款。杨教授的讲解深入浅出,求真务实,从立法目的、立法背景、实践操作标准等多个方面对重点法条一一详细解读。

     此后,与会者就本次讲座涉及理论上存在争议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实务中遇到的经典案例与主讲嘉宾展开讨论,杨立新教授逐一回答了大家的提问,并由主持人孙积禄教授做了精彩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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