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Mon Dec 21 00:00:00 CST 2009 供稿人:姜丽丽
2009年12月17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与台湾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共同主办的“两岸私募股权投资与法律风险控管”主题研讨会在本会十六层国际会议厅举行。会议特邀主讲嘉宾亚洲大学暨逢甲大学讲座教授施茂林先生、台湾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林坤铭先生及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胡宝海先生分别就“创业投资与法律风险预测述论”和“创业投资与股权基金发展历程与法律纠纷”等做专题发言;同时特邀北仲仲裁员王保树教授、刘俊海教授及台湾前金融检查局副局长杨文庆律师主持并现场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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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松秘书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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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茂林教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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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由王红松秘书长致辞,她指出北仲如此重视私募问题来源于实践的需要。北仲2001年来受理的金融案件近千件,标的额逾百亿,其中股权相关纠纷的标的额已超过80亿元。这些纠纷均是带有中国特色的新问题、新情况,既无继有经验可循,又无国外方法可照搬。北仲以专题研讨吸引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参加,就是要交流信息、分享经验、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其次,私募问题法律关系复杂,其因隐蔽性、专业性、流动性、国际性及高危性的特点而对争议解决的特殊需要恰与仲裁专业、保密、快捷以及可在国际范围内执行的特性相契合。北仲希望通过专题研讨,使更多实务界人士了解、使用仲裁,及时解决争议,维护权益。北仲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愿意利用自己的知识、经验、人才和社会关系资源搭建平台,吸引立法、执法、司法及业内人士参与,为完善金融法治,献计献策。今年11月26日两岸签署了“两岸金融监理合作了解备忘录(MOU)”。MOU预定2010年1月15日生效。随之,两岸金融市场将进一步开放,此次研讨也必将有更广阔的应用前景和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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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坤铭理事长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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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树教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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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宝海先生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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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庆律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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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三位主讲嘉宾分别就两岸创业投资问题,从理论分析、实践操作和行政监管三个层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不仅回顾了台湾创业投资的历史,比较了两岸及美国创业投资的发展轨迹,更针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背景阐述了创业投资问题的法律根源;既梳理了私募股权投资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同时展望了对其监管实现的方式。
此外,三位主持人现场精辟又极富幽默感的点评,获得与会者的一致认同,他们认为私募股权作为新兴创业投资方式,不仅要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更要切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既要进行合理监管保护其健康发展,又要尊重商人的创新精神,保护资本市场活力的根源。在面对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道德及法律三个层面风险的情况下,更要创新监管方式,达到良好的管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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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教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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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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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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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仲邀请的近百名来自中国证券法学会、北京市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专业人士,以及来自基金公司、投资公司的业内人士与主讲嘉宾及主持人就各个研讨主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