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Thu Nov 19 00:00:00 CST 2009 供稿人:姜丽丽
2009年11月4日,应北仲邀请,美国马萨诸塞法官学会部分“ADR”资深专家,与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的部分法官及北仲部分仲裁员,共同就美国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在北仲国际会议厅召开了专题研讨会。
![]() | ![]() |
主持人卢松仲裁员 | James E. Mcguire |
![]() | ![]() |
John C. Cratsley | Timothy Hillman |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John C. Cratsley先生、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Timothy Hillman先生,以及资深调解员James E. Mcguire教授分别就美国法院系统、与法院附设的调解模式及指导原则、调解员的培训及指定、调解的教育和推广,以及调解的质量管理、法院的监督等进行了介绍,并以马萨诸塞州等四个州为例,介绍了法院附设调解制度的规则和程序,包括商事调解以及非政府干预的调解(Free Market Mediation)、小额索赔调解、儿童监护调解等的实践。
![]() | ![]() |
傅郁林仲裁员提问 | 模拟调解 |
![]() | ![]() |
会场盛况 | 嘉宾合影 |
中国法官及仲裁员就美国法院坚持的“调审分离”原则、美国的调解员资质认定培训制度等问题与美方法官进行了交流探讨,特别是美国法院如何支持ADR制度发展、这种支持的具体操作模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等,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理解、观点和意见。参会的最高法院法官认为,美国先进的调解理念、知识和方法,及其发达的ADR制度值得中国借鉴和学习。与会人员均表示,此次研讨会开拓思路,促进了对美国ADR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对仲裁和调解的推广和发展有积极意义。《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记者到场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