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公司法务论坛之“混合所有制下的公司法务变革”研讨会在北仲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Fri Jun 20 00:00:00 CST 2014   供稿人:张霁爽

    2014年6月1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与北仲联合举办的第四期公司法务论坛“混合所有制下的公司法务变革”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来自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全国各地、分布在各核心行业的几十家大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资企业等的法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叶小忠主任主持。

    首先,北仲林志炜秘书长代表北仲为本次会议致辞。林秘书长认为,公司法务如何面对混合所有制提出的一些挑战是亟待研究的问题,北仲作为一家集争议解决之服务、推广、研究、培训于一身的多元争议解决机构,对混合所有制的前沿法律问题一直保持高度关注。本次会议作为北仲与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来举办的第一次会议,选择的研讨题目颇具价值。同时,林秘书长还对北仲的案件标的、类型、仲裁员等相关情况向与会嘉宾做了介绍。

(叶小忠主任主持)
(林志炜秘书长致辞)

    会议进入主题发言阶段,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卢永真副主任对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文件与与会嘉宾交流了他的个人解读。他对混合所有制未来可能出现的方向、行业、混合的形式和程度做了预测,并对中央政策容易令人产生误读的地方进行了分析,划分了国有企业的不同类型,对国有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融合这一问题分享了自身深刻的见解。

    清华同方集团法律事务部张翎主任在下一阶段介绍了混合所有制下清华同方集团法务部的运行情况。她首先介绍了清华同方集团的概况,特别是对外股权投资概况,并向与会者分享了股权投资企业的法务管理的经验,包括企业法务的日常管理、字号和商标品牌许可使用的管理等。张主任的发言为与会嘉宾带来许多启发。

(卢永真副主任发言)
(张翎主任发言)

    接着,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钱海峰先生结合北汽福田公司法务的实践为与会嘉宾带来了有关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特别是,他介绍了福田公司混合所有制的特点以及发展阶段,并借鉴国际汽车行业企业的股权结构,对福田公司在混合所有制下如何优化股权结构进行了展望。

    汉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华为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郭世栈先生做了“市场化运营机制中公司法务的管理与运作”的主题发言,他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华为公司的业务和产品、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况,并结合华为公司在海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例和事件,分享了他对法律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定位、法律部门的战略价值的理解。

(钱海峰先生发言)
(郭世栈先生发言)

    主题发言的最后一个环节中,叶小忠主任在总结以上四位发言人围绕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企业在混合所有制中的探索过程中形成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发表了以“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法务的挑战和应对”的主题发言,对混合所有制出台的背景、什么才是真正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对于法务的挑战、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实现混合所有制、如何发挥混合所有制的作用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发。

    发言人的发言激发了参会嘉宾对混合所有制下公司法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这一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周立涛先生、原中国通用技术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王嘉杰先生、莱钢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立志先生、新奥能源集团法务总监郜志新先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总法律顾问聂颖先生等分别提出了各自独到深刻的意见,并为新形势下公司法务的变革方向、路径等提出了具体而务实的建议。

(热烈讨论)

    此次会议学习了中央有关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文件精神,总结了已有的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功实践,展望了未来变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解决思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北仲与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公司法务论坛自2012年举办以来,赢得了公司法务界的广泛关注。该论坛围绕公司法务管理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知名企业的法务负责人、政府部分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资深律师、权威学者等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研讨,为企业法务人士搭建起交流和联系的平台。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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