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章程(2016版)》实施新闻稿

发布时间: Thu Sep 29 18:40:48 CST 2016

2016年715日第六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仲裁委员会章程(2016版)》,(以下简称新章程),并自通过之日起正式施行。

新章程修订的重点、亮点主要体现在:一是,明确了北仲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新章程第二条规定:“北仲坚持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价值观,以建设世界一流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中心为目标,为国(境)内外当事人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商事争议解决服务”。二是,将北仲的“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名称在章程中明确。三是,强化了委员会的决策和监督职能,增加了委员会对执行机构重大事项的审议事项及相关程序,设立 “薪酬与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负责审议年度预(决)算报告、薪酬机制与激励方案、仲裁员报酬支付办法,提出审议办公室与秘书长、副秘书长绩效考核报告等。四是,根据北仲20年的文化传统和经验,在办事机构的职责、管理制度、机构文化等方面增加了相应规定。五是,根据形势发展,在仲裁员管理及财务独立方面增加了相应规定。六是,新章程规定“另行制定”与其配套的实施办法:“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与秘书长、副秘书长绩效考核办法”。目前,《北京仲裁委员会议事规则》已经委员会讨论原则通过;绩效考核办法正在抓紧制定。相信随着新章程及配套办法的制定实施,北仲在深化机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势必对北仲未来产生重要、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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