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4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Mon Sep 15 21:37:49 CST 2014   供稿人:张霁爽

     2014911日,“北京2014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上,《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4)》(以下简称《年度观察(2014)》)中文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百余名各界权威学者、法官、行业协会负责人、资深律师、公司法务总监等人士汇聚一堂,围绕该观察,就各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展开了热烈讨论,一起回首2013年走过的不平凡道路,总结成果和经验,直面问题和挑战,站在行业最前沿,展望未来中国市场的发展趋势。

会议首先由北仲林志炜秘书长致辞,林秘书长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北仲组织编写《年度观察(2014)》的出发点,他指出,北仲作为一个集争议解决、研究、培训、宣传推广为一体的提供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的中心,拥有研究中国争议解决发展现状的人才资源和丰富的来自一线的数据、案例,从提供专业的争议解决服务的角度出发,北仲有必要对争议解决行业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持续观察、深入研究;从宣传推广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品牌的角度,北仲有责任搭建起对话的平台,聚集各方力量,向中国特别是世界展示中国目前的发展状况。相比去年的年度观察,今年的年度观察视野更加开阔,将观察视角由五个领域拓展到十一个领域,对行业发展脉络有了更清晰的把握。未来,北仲会将组织编写系列年度观察的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北仲林志炜秘书长致辞)

 (图片:年度观察封面)

  

第一阶段:中国商事仲裁与调解的回顾与展望

论坛第一阶段的议题“中国商事仲裁与调解的回顾与展望”由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陈副秘书长向嘉宾介绍了此前北仲分别在巴黎和伦敦联合国际商会仲裁院(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Queen Mary, University Of London)、伦敦大学英国高等法律研究院等联合举办的两场海外高峰论坛上发布《年度观察(2014)》英文版,受到来自国际仲裁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的情况,他同时指出,系列年度观察搭建了中国专业人士与国际同行交流的桥梁,向国际仲裁界展示了中国仲裁的发展状况,也展示了中国仲裁机构的研究水平。系列年度观察的主旨是阅读整个中国的商事争议解决的秩序,虽然它是由北仲组织编写的,但反映了整体中国法律人的愿景,是中国法律人在国际舞台上的争夺话语权的一种努力。

紧接着会议进入第一阶段的讨论。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连斌教授作为年度观察仲裁篇的作者之一首先介绍了选材的考虑和研究方法,回应了去年一些读者对文章提出的期许,其次围绕文章内容,他回顾了去年对中国仲裁产生至关影响的立法、司法解释及法院司法监督的基本情况;仲裁篇的另外一位作者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肖芳副教授重点关注了金融仲裁的发展,她介绍,北仲虽然没有成立金融仲裁院,但在金融仲裁领域无论是提供金融争议解决服务还是金融仲裁的学术研究方面北仲都走在前面,特别是仲裁与调解的结合上,北仲也做出了很多贡献和努力。在介绍了全国金融仲裁发展的客观情况后,肖芳教授对发展呈现的特点进行了总结。  

    

 (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     (宋连斌教授发言)          (肖芳教授发言)

随后,三位点评人分别对仲裁观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令人“回味无穷”的精彩点评。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亚新教授重点点评了司法审查部分,他认为,仲裁篇既是“实证”的,也是“规范”的,从规范分析的角度展开对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的发展态势研究是非常难得的;同时,在数据的使用、个案的挖掘和学术理论的介绍等方面上,王亚新教授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随后,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渌律师从实务人士的角度代表仲裁的使用者对观察提出了很多期望,如涉外仲裁的司法监督、国内争议提交境外机构仲裁、中国企业在国际仲裁机构参与仲裁的情况、仲裁条款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希望仲裁篇对当事人关切的这些问题能有更深入的观察。最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中院)民三庭审判长全奕颖法官以三中院的实践回应了法院在司法审查中的立场。全法官介绍了三中院自成立以来至今年八月份的一年中受理和审查确认约定北仲的仲裁协议效力和撤销北仲仲裁裁决的情况,至今北仲无一件裁决被撤销,全法官肯定了北仲作为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机构,为商事案件的解决提供了非常高水平的平台,明确了法院鼓励支持仲裁,减少监督和干预,予监督于支持中的态度。

  

  (王亚新教授点评)                     (叶渌律师点评)               (全奕颖法官点评)

有关商事调解的发展,调解篇的作者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吴俊博士介绍了2013年调解组织的横向和纵向发展情况,通过两个业界影响大的案例指出调解在解决大型疑难纠纷中的潜在能力,最后展望了调解的未来特别是在线调解的前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艳法官结合北京市高院诉调对接的实践首先点评,她对今后的调解报告关于诉调对接机制、调解组织如何发展、商事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效果、商事调解自身的规范性发展等课题的研究提出了更多期许,特别向与会嘉宾分享了法院在推动诉调推介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阻力。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谈志琦主任对调解篇资料之详实、研究方法之规范表示肯定,同时也从结构和内容上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完善建议,他指出,目前证券期货行业正在发生许多变化,监管部门更加重视对证券行业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随着证券、期货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纠纷解决方面会有很多新的发展可以关注。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郭玉忠主任抛出了两个对调解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一是调解组织从制度上如何定位,市场和出路在何方;二是调解在群体纠纷的化解中可以起到何种作用。

 

 

 (吴俊博士发言)

 (杨艳副庭长点评)

 

 

 (谈志琦主任点评)

 (郭玉忠主任点评)

第二阶段:中国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争议解决的回顾与展望

会议第二阶段的议题为“中国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争议解决的回顾与展望”,该阶段由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玉明律师主持。首先由建设工程篇的作者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敬慧律师围绕报告回顾了2013年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及争议的发展和变化,她从市场经济环境、建设工程法律发展及其特点、建设工程重大案例、学术热点、展望未来趋势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总结,不仅提纲挈领地概括了2013年建设工程法律和争议解决的客观发展情况,而且对现象背后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华之律师认为,建设工程领域核心的争议是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争议,北仲作为国内领先的仲裁机构,有责任引领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及带动其他争议解决机构提升审理这两类问题的能力,年度观察在这类问题上可进一步深入研讨。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办主任檀中文先生对年度观察的观察范围提出了完善建议,他认为,建设工程中的设计行业、EPCBOT合同等有其显著自身特点,可以单独对其进行讨论。此外,北仲在建设工程领域通过仲裁员沙龙、仲裁员小组等形式积累了很多研究成果,今后年度观察可以进一步吸收和借鉴这些成果。

 

 

 (刘玉明律师主持)

 (谭敬慧律师发言)

 

 

 (袁华之律师点评)

 (檀中文主任点评)

随后,房地产篇的作者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律师分享了作者搭建报告框架的思路,即如何从繁芜丛杂的房地产争议问题中提炼出能够反映房地产领域法律和纠纷特点的内容,以及为何这份报告没有突出争议解决方面内容的考虑。孙律师从房地产企业、外商投资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融资、房地产税收等六个角度对房地产领域的发展进行了梳理。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律部总经理任秀娟女士对报告进行了独到点评,她认为,报告无疑具有非常高的可读性和系统性。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她认为争议板块的热点、争议发生的原因、争议解决的方式、防控争议的发生、未来容易产生争议板块的预测等是房地产企业更为关心的话题,对这些问题的解读无疑会让报告更加贴合企业的需要。她表达了企业愿意为北仲组织的研究贡献更多的资料的愿望。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法规政策委员会康俊亮常务副秘书长从行业协会的高度提供了建议,他一方面肯定了报告内容的详实,另一方面对房地产板块的热点领域进行了简要概括,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保障房体系建设等。康副秘书长指出,由于房地产领域受政府调控影响大,下一年度的观察可以将更多篇幅留给新出台的条例和司法解释等对争议产生有直接作用的问题上。

  

  (孙巍律师发言)                     (任秀娟总经理点评)     (康俊亮副秘书长点评)

第三阶段:中国能源与金融争议解决的回顾与展望

会议第三个议题由中国银监会创新业务监管部陈胜处长主持,该阶段围绕“中国能源与金融争议解决的回顾与展望”展开。首先由能源篇的作者西门子亚洲及澳洲并购业务首席法律顾问张利宾先生和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臻女士发言。张利宾先生从油气行业,包括非常规页岩气以及可再生能源方面做了重点介绍,他从中海油和康非事件入手,剖析了其中折射出法律缺失的问题,他还指出了其他问题,如对于资源的权利如何界定尚不明确,关于再生能源的法律如何落地实施等,这些问题反映了从制度层面能源领域法律亟需跟进。随后,陈臻女士向嘉宾分享了她对煤电行业的判断,她认为,在争议解决中不可忽略的一个要素是煤炭行业中的行政监管,至于电力市场的争议解决需求,会随着市场改革越来越大,对解决争议的方式和技术的要求也会越来越多元。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李晓明女士高度评价了报告的全面和独到,她认为报告值得国家有关的能源管理部门、立法和执法部门参考。她同时认同作者对漏油事件损害赔偿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同时也分享了外国在页岩油和页岩气利用的法律制度建设上的先进经验。斯伦贝谢中国及北亚区法律部主任、资深法律顾问齐晓东先生对报告的架构设置高度赞赏,认为其全面而有心意,他从联合管理机构、页岩气的开发和执法力度等方面进一步贡献了有价值的观点。

   

  (陈胜处长主持)                    (张利宾律师发言)                   (陈臻律师发言)

       

         (李晓明女士点评)                                             (齐晓东先生点评)

随后,第三阶段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研究员刘轶先生主持。金融篇的作者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修明律师以金融创新为主线,分析了金融市场监管现状,在监管的框架下金融创新产品纠纷产生的原因,他指出,作为专业的金融纠纷裁判者应该站在交易者的角度审理纠纷,裁判的价值取向应当是在法律的范围内尊重市场的创新,同时裁判者应帮助市场树立诚实信用的理念。而仲裁对于解决金融纠纷具有天然的优势。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权部主任、法工委办公室主任、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先生指出,金融报告为读者全景式的展现了中国金融市场的变化,银行业法律人士都收获颇丰。金融业要大力推广仲裁、调解等多元化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尤其是金融创新活动规则不明晰的前提下。银行业协会愿意为报告的撰写提供更多的资料方面的支持。中国证监会期货部张洁处长以互联网金融为切入对金融市场创新的风险和监管进行了独到地评析,金融纠纷的特点是受制于监管政策,裁判者需对法律原则和宏观政策均有很好的把握。金融篇对金融领域的典型案例均进行了探讨,为解决审理提供了很有借鉴意义的思路。北仲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中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她希望以北仲为代表的纠纷解决机构为金融类裁判案件、立法的完善、金融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

     

    (陶修明律师发言)                   (卜祥瑞主任点评)                (张洁处长点评)

第四阶段:中国国际贸易和投资争议解决的展望与回顾

会议第四阶段的议题为“中国国际贸易和投资争议解决的展望与回顾”,该阶段由中国欧盟世贸项目服务贸易首席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黄丹涵女士主持。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净女士从2013年中国国际贸易的基本情况、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方面扼要介绍了报告的主要内容,她通过上海自贸区仲裁规则的创新点介绍了我国仲裁机构在向世界各地当事人提供高水准服务的努力。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法律部总经理黄瑞女士围绕仲裁与贸易的关系分享了她的三个观感,中国法院执行力度的加大,包括失信未执行人的信用体系的建设都促使企业愿意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另外,判决书上网等司法公开新政策可能会促使更多企业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最后,她指出,国家应把国际贸易仲裁作为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提供相应的战略定位和政策扶持。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总经理张丹女士认为,观察报告不仅可以作为法律人士商事争议纠纷解决的指南,还可以作为培养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的参考资料。

     

        (黄丹涵女士主持)                                       (刘净律师发言)

     

        (黄瑞女士点评)                                            (张丹女士点评)  

投资篇的作者之一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温先涛先生通过生动的比喻呈现了公司法的修改对于争议解决提出的课题及挑战。以对赌协议及VIE引起的纠纷为例,对对赌协议及VIE的本质进行了阐释,并从裁判方法的高度提出了多些适度的形式主义分析,少些动机推断的观点。另外一位作者奋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鲍治律师也出席了会议。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绪刚律师高度认同作者对对赌协议和VIE等投资模式的分析,同时对这些制度的产生背景和发展过程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立法机构和裁判机构对投资给予可能的空间的发展趋势。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研究员刘轶先生指出VIE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复杂性,对其解决路径从外资准入监管的层面进行了分析。

     

        (温先涛先生发言)                                         (鲍治先生出席)

     

         (于绪刚律师点评)                                        (刘轶先生点评) 

第五阶段:知识产权、影视和通用航空争议解决的回顾与展望

会议第五个阶段的议题为“知识产权、影视和通用航空争议解决的回顾与展望”,由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晓刚律师主持。马律师在开场白中对仲裁对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涉及到合同纠纷的处理给予高度认可。北仲知识产权案件一直稳步增长,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发挥了很大作用。立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冠斌律师结合商标法修改的条款对影响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同时,对于2013发生的重大案例,特别是反垄断案件的大量增加的趋势进行了评析,他特别指出,当事人开始逐渐重视一些对于诉前禁令等保全措施的运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雪松先生介绍了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受理的情况,显示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发展态势。同时,新的商标法和网络知识产权案件也给裁判者审理案件带来了挑战,即将成立的知识产权法院也为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带来了新的契机。北京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监事长、北京知识产权发展沙龙首席主席杨旭日先生认为,由于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价值本身没有共识,也就很难就解决方法形成共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仲裁在知识产权领域是大有可为的,这需要很多来自市场的人士参与到仲裁领域中。

      

                (马晓刚律师主持)                                         (谢冠斌律师发言)

     

         (张雪松副庭长点评)                                    (杨旭日院长点评) 

影视篇的作者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驰律师及王晓斌律师分别从写作思路和内容两个方面介绍了报告的撰写过程,包括选材如何在商业与法律、历史与现实、中国读者与外国读者、业内人士与非专业读者、仲裁与诉讼等之间进行平衡,影视行业缺乏规范的现状及争议热点问题等。北京市电视艺术家协会张连生秘书长介绍了协会为影视会员单位提供的争议解决服务,与包括北仲在内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特别是针对电视版权的管理保护和剧本的评估体系的专项研究,收到了来自会员的积极评价。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波律师对于影视领域活跃的板块、监管机构以及争议热点进行了点评,同时对报告的读者定位、争议分类及争议解决效果评价的内容方面提出的建议。

     

            (刘驰律师发言)                       (王晓斌律师发言)

     

         (张连生秘书长点评)                                       (徐波律师点评)

通用航空篇的作者之一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董念清教授介绍了航空业的迅猛发展,指出航空领域纠纷的类型多样,其专业性强、争议金额高、具有涉外因素、涉及当事人多等特点决定了仲裁在这一领域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彩霞女士结合报告对于研究外延的界定、仲裁在特定航空争议中的适用性、航空争议类型的划分提出了具有启发性的观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聂颖先生对比了产业发展情况与航空领域法律的待完善状况。

  

   (董念清教授发言)             (杨彩霞教授点评)               (聂颖先生点评)

《年度观察(2014)》是北仲推出的第二本系列年度观察,由中国法制出版社正式公开出版。《年度观察(2014)》以大量详实的最新资料对中国商事争议解决行业在2013年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研究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发展进程的实务资料。该观察从商事仲裁、商事调解、建设工程、房地产、能源、金融、投融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影视、通用航空展开,由各领域最权威的业内人士执笔。

《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5)》的编写工作已经开始启动,北仲热忱期待各界人士的参与。与会嘉宾对年度观察所指出的不足和提供的完善建议,北仲将在组织编写年度观察中尽可能地吸取,力争为中国及世界奉献关注前沿,贴近实务,内容丰满,观点鲜活的年度观察。

 (论坛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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