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发布时间: Wed Jul 09 00:00:00 CST 2008   供稿人:吴志攀

  法学院教师们的核心刊物的年度论文集《燕园法学文录》已经出到第三本了,这三年
     
    来经济与社会发展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在研究方法上最大变化,莫过于网络对法学研究的影响。网络对法学研究产生那些影响呢?我们认为至少有下列几个方面:
     
    其一,网络还创造了几个新的概念:“超级链接”,“数据库”,“互动”,“移动”。用鼠标点击一下或几下,就可以将一个文本同其他链接的文本、图本、音本的数据库链接起来,迅速调到电脑屏幕上来。文件与文件之间,文件与数据库之间由于链接构成了“纵向的关系”,可以一层一层发展下去。“链接”将知识按照全新的方式,全新的思路来安排了。过去的知识结构如果采用纸制媒体记录时,容易形成直线型的联系,而不是“立体的联系”。现在知识之间的架构是立体的,又是超时空的。
     
    其二,“互动”是网络资料的一个显著特点。网络上信息资料可以非常容易的传给其他人,还非常容易的接着发表评论和批评。这样的作者与读者的“互动”作用,就可以使得信息变得更加有附加价值。因为读者不但看到了原始的资料,还看到了其他读者的看法。古代就有“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信息的互动就为“兼听”提供了条件。互动的资料为科研的客观性、科学性程度提供了有利条件。
     
    其三,“移动”是网络设备发展的另一个特点。过去我们使用的图书馆是不能移动的,只能是人“移动”到图书馆里去,再将书“借”(移动)出来。使用完的图书再“还”回给图书馆。所以,使用图书馆要往返两次。而且使用图书馆的时间有限制,借书也有限制。
     
    现在的网络资料是“移动”到使用资料的研究工作者的手中。当研究工作者出差到外地或出国,网络的资料仍然可以“跟着我们走”。目前在技术上,已经达到了在我们的行进过程中也可以使用移动通讯设备接通网络。网络硬件设备开发商已经在市场上推出了可以上网的“手机”和连通网络的“掌上电脑”。在汽车、飞机、火车和轮船上都安装了移动通讯设备,许多个人自己也随身携带着移动通讯设备。这种信息移动的发展使得信息资源的使用更加富有效率。
     
    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我们收集资料的效率提高了,特别是收集最新的国际方面的资料的收集成本大大降低。过去是资料不够,我们花很多时间找资料。现在是资料太多,而是我们处理资料的时间越发不够。
     
    由于网络对处理资料的方式改变了,网络对我们的思考和决策方法也发生影响。没有网络的时候,我们思考与处理问题的方法还是比较传统的,思考和决策的周期较长,因为从思考与决策阶段与来自实践反馈阶段的时间周期也较长。在特殊情况下,时间周期会更长。网络信息技术采用后,思考与决策的时间与实践反馈的时间周期大大缩小了。由于反馈时间快,反过来了促进了思考和决策设计的周期加速。另外,思考和决策过程中有追求完美的趋势。当反馈周期缩短后,思考和决策的趋势从追求“完美”,到追求“效率”的转变。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呢?因为网络使问题和资料都具有开放性,思考与决策渠道也具有开放性,如果谁的思考与决策比别人慢,问题就已经被别人解决了,问题也不存在了。
     
    网络对科研成果的传播范围和深度都增加了。如果将论文“贴”到网上,传播渠道没有疆界,没有时间限制,几乎没有传播的成本问题(准确的说成本可以低到不计算的程度)。例如,《北大法律电子周刊》每周出版,访问量达到20多万人次。而该《周刊》从创刊到20万人次访问量还不到一年的时间。相比之下,目前国内(纸制媒介)学术刊物发行数量大概没有能够超过这个数字的。
     
    二
     
    多年来,北大法学院的数代老师和数届同学,历届系主任和院长,都在积极支持发展法律电子信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我们还最早接通了美国有关的法律数据库。这些研究资料环境建设要花很多时间、人力和物力的。我们的老师和同学在研究论文上,已经可以看出来资料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今年参加论文答辩的硕士与博士论文都可以看出在资料方面的提高。我们教师的论文集在三年来的发展中,也有呈现出明显的发展趋势:
     
    首先,论文的资料水平大大提高。学术论文水平的提高有两点是不可少的:资料的质量和方法科学性。目前,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注重图书馆和网络的建设,我们的研究资料建设虽然距离美国一流大学法学院的水平还有差距,但是,我们在有限的经费内,紧抓不放,在国内同类法学院中已见良好成效。长期资料建设的效果已经可以在论文水平上呈现出良性循环。
     
    其次,由于在法学科研中越来越多使用计算机,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教师论文的方法上,也呈现出跨学科的趋势。例如,历史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哲学、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中,也越来越多的被吸收。
     
    再次,研究领域对法学理论和司法制度的研究同时并重。过去我们同兄弟院校相比,北大法学院长期以来,比较注重法学理论的研究。我们的过去的重点学科都集中在理论性的学科中。而兄弟院校比较偏重部门法研究或具体司法制度建设的研究。过去的研究重点已经取得相当大的成效:我们的毕业生在各个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师工作的人数相当多,我们以往的教材建设也相当突出,我们教师和学生的论文的理论深度也非常突出。
     
    现在,我们的毕业生分配中,从事教师职业的比例很少,而从事实务性工作的毕业生比例很大。对于这种学生分配比例,使我们不得不考虑到我们在教学与科研发展方向上要有利于学生未来在实践工作岗位上发挥作用。我们是学校,我们的教育工作要对学生负责,要对学生毕业分配与就业给予充分的考虑。加之我们所从事的法学教育与科研属于社会科学,而且是实践性非常强的社会科学部门之一,所以,我们在从事法学教育和科研的过程中,要注意到我们的学科特点。从我们教师的论文中也看到了对学生的这种关怀。
     
    吴志攀谨致
     
    200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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