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法律基础及其实务运用”主题沙龙活动在本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Thu Aug 01 00:00:00 CST 2013

2013725日,北京仲裁委员会2013年第六期(总第99期)仲裁员沙龙活动在本会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本期沙龙主题为“信托的法律基础及其实务运用”,主讲嘉宾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周小明先生。本会仲裁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光先生担任主持人。

主持人 杨光先生
主讲人 周小明先生

 

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以及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200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为信托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然而,作为一项相对年轻的金融制度,实践中信托法律问题不断涌现,并仍处于层出不穷的状态。这为研究者提供了施展才华的空间,也为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开展信托实务提出了新的需求。

此次沙龙活动中,周小明先生从信托制度特别是中国信托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入手,首先介绍了信托的法律结构和构成要素,指出信托是一个外部财产转移和内部财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并对信托中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信托行为和信托目的四大要素进行了别具一格的解析。然后,周先生就信托的法律理念进行了阐释,指出信托具有信托财产权利与利益相分离、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目的自由化、信托管理连续性四大法律理念,并分别作了详细的解释。随后,周先生介绍了信托的现代发展动向以及信托在中国的实践,指出信托的积极化、大众化、营业化和金融化四大发展动向,并得出“中国的信托从产生时起就是按照现代信托的四个动向开展的”这一结论。最后,周先生就“信托制度的创新价值和需要完善的地方”这一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分析了信托的制度创新、融资工具创新、组织创新三大创新,以及信托财产权利制度,信托财产过户制度,信托登记制度、信托财务制度、信托税收制度、公益信托审批制度、公益信托税收制度七大配套法律制度。

周先生的发言逻辑严密,有点有面,对信托制度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实务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析。发言结束后,现场听众就信托有关的问题向周先生请教,并和周先生进行了交流、讨论,将整场沙龙推向高潮。本期沙龙活动最后在热烈气氛中圆满结束。

沙龙会场
沙龙会场

 

本会仲裁员沙龙为长期公益性学术活动,旨在用思想的碰撞提炼紧跟时事的真知灼见。因此本会邀请国内外各领域专业人士为各界人士提供免费的主题讲座,以求能够抛砖引玉、引起业内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下期沙龙活动详情敬请继续关注本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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