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律疑难问题探析”——2013年第二期金融专业小组主题沙龙在北仲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Mon Jun 24 00:00:00 CST 2013   供稿人:武文棣

    2013年6月19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金融专业小组2013年第二期仲裁员沙龙活动在本会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本次沙龙以“金融法律疑难问题探析”为主题,吸引了二十余名金融专业仲裁员参加,北仲林志炜秘书长、陈福勇副秘书长和业务三处张皓亮副处长等出席了沙龙活动,活动由北仲仲裁员、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杨敏女士主持。

    林志炜秘书长首先向本次沙龙活动致辞,他对金融专业小组自恢复活动以来进行的多次法律实务问题的研讨表示赞许,他鼓励金融专业小组仲裁员通过专业、高效、优质的研讨,力争从多角度进行全方位的思考和判断,努力达成北仲乃至仲裁业界对金融领域部分法律实务问题的共识。林秘书长表示,期待通过小组活动形成对于裁判研究具有参考意义的成果,尝试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和谐理念、进而促进银行业的有序发展。

    随后,在杨敏女士的主持下,金融专业小组仲裁员们围绕保证金质押特定化问题、应收账款质押的优先权问题、理财产品质押权的法律疑惑、保险权益能否设定质押、国内保函的独立性等银行业务中常见五个疑难问题依次展开热烈讨论。

    通过讨论,大多仲裁员表示,保证金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已发展成为银行业的重要业务,是各个银行推动金融创新的竞争点,但由于我国金融领域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导致不同主体对上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有着不同的理解,各地法院对上述问题的态度不一,给银行的法律实务工作带来诸多疑虑和困惑,不少业界人士对通过仲裁的形式破解上述难题和疑虑寄予厚望,应更一步积极寻求解决途径。而对于国内保函的独立性问题,参会人员呼吁相关部门在出台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时,应当充分考量国内保函业务在我国银行业务领域实践中的发展情况,承认国内保函的独立性,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与会仲裁员就上述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进行了热烈的自由讨论。活动结束前,主持人杨敏女士进行了提纲挈领的总结,并对仲裁在解决银行业纠纷中发挥的优势作用予以了肯定。林志炜秘书长则强调,北仲将一如既往的为仲裁员和业内人士搭建各种交流和对话平台,促进金融法律实务问题的深化研究,积极促进金融创新和稳定发展。

    最后,沙龙活动在与会仲裁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1202679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