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培普丹大学师生代表团来访北仲

发布时间: Tue Aug 07 00:00:00 CST 2012   供稿人:王择

    2012年7月30日至8月2日,由美国培普丹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院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Peter Robinson教授、诺特丹大学(Notre Dame University)法学院Roger Alford教授及学生组成的师生代表团一行26人来到北仲参观访问,并在本会开展了为期4天的“亚洲视野下的国际商事及公共争议解决”(An Asian Perspective o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nd Public Dispute Resolution)暑期课程。本会王红松秘书长、陈福勇处长及许捷秘书热情接待了代表团一行,并协助安排了相关学习活动。

    培普丹大学法学院争议解决课程常年在美国法学院同类课程中排名第一。每两年一次的暑期课程旨在使学生深入了解世界各国、尤其是亚洲地区的争议解决实践情况,建立学生与世界各地的法官、优秀律师、政府官员及其他争议解决从业者的对话平台,从而丰富其争议解决学习的经历。本会自2007年与培普丹大学法学院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开展合作以来,多次协助该校在我国开展教学培训及学生实习等活动,并通过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在国内授课,不懈地推广该校在争议解决方面的理念、知识、技术和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次在北京进行的暑期课程正是由本会和该校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合作举办的。

    2012年7月30日,本会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蒋惠岭法官、君合律师事务所陈聪律师、本会业务三处陈福勇处长、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晨光律师、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司法所郝学所长分别就“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改革”、“中国法律体系中仲裁及调解在重要商事纠纷中的作用”、“北仲的发展现状”、“我国基层调解的现状”等在国际会议厅进行主题演讲。各位主讲人从不同角度为代表团全面介绍了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蒋惠岭法官进行主题演讲

晨光仲裁员与代表团分享经验心得

    蒋惠岭法官结合我国目前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向代表团阐述了我国ADR的发展战略、发展现状、改革措施及发展前景;陈聪律师以其丰富的从业经验,为代表团分析了仲裁及调解等争议解决方式在我国商事纠纷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陈福勇处长向代表团详细的介绍了本会的历史、发展现状,以及本会为把自身打造为国际性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中心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晨光律师则和代表团成员分享了其作为仲裁员的办案心得和体会;最后,郝学所长通过介绍我国基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向代表团展示了我国基层调解工作的风采。

陈聪律师进行主题演讲

郝学所长向代表团介绍我国基层调解情况

    2012年8月1日、8月2日,代表团自行邀请了商务部辛守东先生,与本会邀请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先生、本会外籍仲裁员Sally Harpole女士,共同向代表团师生介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及争议解决实践的现状,三位主讲人结合具体的案例及自身的从业经历,向师生们生动地讲授了我国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现状以及外资律所在中国的法律实践情况。

商务部辛守东先生

Sally Harpole女士与代表团分享经验心得

邓峰仲裁员讲解我国争议解决实践情况

代表团学生与主讲嘉宾互动交流

    为加强代表团师生对我国诉讼与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进一步了解。2012年7月31日,本会组织培代表团前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旁听诉讼案件庭审,使代表团师生直观地感受了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推进。主审法官卓越的审判技巧及庭审控制能力给代表团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改变了代表团师生对于中国法律环境的认识。庭审结束后,代表团师生与庭审法官进行了简短而热烈的交流,朝阳区人民法院向代表团赠送了其精心准备的礼物。

    此外,2012年8月1日下午,本会还组织代表团前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参观、访问,并就其关注的仲裁及调解等有关问题与贸仲委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热烈、友好的交流。

     本次课程的内容安排围绕着中国的争议解决这一主题,分别从律师、仲裁员、法官、学者、政府官员的角度展示了中国背景下的调解、仲裁、诉讼、外交斡旋等多种商事争议解决机制。通过此次课程,代表团师生深入地了解了我国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内涵,客观地认识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商业环境及配套争议解决事业的现状。同时,代表团师生还对本会的仲裁、调解、争议评审等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服务及仲裁员勤勉的工作态度感到印象深刻。

    此次暑期课程的圆满开展加强了本会与培普丹大学法学院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的合作,促进了双方的传统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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