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松秘书长应邀赴伦敦作“东方抑或西方——应该选择哪里进行仲裁”的演讲

发布时间: Tue Jun 29 00:00:00 CST 2010   供稿人:姜丽丽

    2010年6月23日至24日,王红松秘书长应邀赴伦敦参加Berwin Leighton Paisner(BLP)律师事务所主办的全球优先合作律师事务所诉讼会议(Preferred Firm Litigation Conference)并与伦敦国际仲裁中心的副总干事Jams Clanchy就 “东方抑或西方——应该选择哪里进行仲裁(East or West- where to arbitrate)”发表同一主题演讲。


王红松秘书长在发表主题演讲

    在演讲中,王红松秘书长提出涉及中方当事人的争议,选择在中国进行仲裁具有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决无须先申请法院承认就可以得到执行等优势。由于中国仲裁法不承认临时仲裁,王红松秘书长建议与会代表在拟定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时一定要明确选择一家仲裁机构。王红松秘书长还介绍了北仲在处理国际案件方面的优势,比如拥有国际化的仲裁规则、日益丰富的经验、保障机构独立和公正的独特机制、成本低廉、有能力提供多样化的争议解决服务、与法院系统保持良好的互动、现代化的设施等等。BLP律师事务所国际仲裁部的负责人Nicholas Fletcher先生评论称,王红松秘书长的演讲“非常引人入胜并且广受赞同”(“very interesting indeed and extremely well received”)。另一位专司国际拓展业务的合伙人John Traylor先生则表示“北仲新旧办公场所的鲜明对比让人联想到了中国飞速发展的国际形象”。


王红松秘书长在小组讨论
(左一为BLP律师事务所诉讼与争议解决部的负责人Jonathan Sacher,右一为伦敦国际仲裁中心的副总干事Jams Clanchy)

    Berwin Leighton Paisner律师事务所是总部设在英国伦敦的一家全球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在多个国家设有分所。BLP律师事务所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时,经常跟世界各国的许多律师事务所合作,在合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全球优先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名单。去年BLP律师事务所首次召集全球优先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召开诉讼会议,讨论国际诉讼和国际仲裁实务问题,反响很好。今年是BLP律师事务所第二次组织召开全球优先合作律师事务所诉讼会议。有来自22个国家的26家律师事务所的近50名诉讼仲裁部的合伙人出席。王红松秘书长在会议期间还与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进行广泛交流,就可能的合作事宜进行深入讨论。


演讲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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