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Mon Feb 18 10:31:54 CST 2019

2018年,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受理案件标的额显著增多,合理安排研究、培训和宣传拓展项目,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重点突出,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北仲注重机构党支部建设和处室团队建设,强化机构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获得广泛肯定。现结合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委员会日常工作机制及修订章程

北仲进一步完善委员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日常工作机制,强化委员会决策和监督职能,保障委员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委员会的公信力和国际竞争力。委员会日常工作机制的建立,是委员会从在章程中确立法人治理结构体制,到将该体制运用到实践的认识上的飞跃,是委员会在这方面适应形势发展的重大创新,是保障委员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的制度建设。

2018年2月2日,第七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仲裁委员会章程(2018版)》,新章程修订的重点、亮点主要体现在:一是修订主任会议的参会人员、召开时间及设立执行副主任负责处理主任会议的日常事务,将主任会议日常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人。二是对主任会议职责范围进行充实和调整,并增加主任会议“指导督促委员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以及“负责委员会交由主任会议办理的其他事项”三项职责。修改后的职责更具包容性、开放性和灵活性,更适应主任会议工作之需要。三是明确规定办公室须“执行委员会及其主任会议的决定”。四是增加副秘书长的职数。为适应事业不断发展和办公室人员规模的不断扩大,增加副秘书长的职数,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五是进一步明确专门委员会的定性。

二、关于案件情况

(一)总体情况(含调解中心)

1.立案案件数量与标的

据统计,今年共受理案件4872件,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1322件,增长率37.24%;全年产生争议标的额为751.55亿元(指人民币,下同),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303.44亿元,增长率67.7%。

今年北仲受理案件数量再创新高,标的额保持较高水平增长,且个案标的增长明显。特别是上亿元大案的平均个案标的增长近1亿,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北仲案件质量提高,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全年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和金融类案件突出,北仲需要针对目前的案件类型形况及市场需求,做好人才储备、知识储备。

2.结案情况

从结案数量看,全年结案4125件,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长607件,增长率17.25%;结案争议标的499.79亿元,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长112.03亿元,增长率28.89%。

从结案形式看,以裁决形式结案2547件,占总结案数的61.75%,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379件,增长率17.48%;以调解形式结案631件,占总结案数的15.30%,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104件,增长率19.73%;撤案结案947件,占总结案数的22.96%,比上一年度增加124件,增长率15.07%。

3.国际案件、外地当事人及特殊程序案件情况

今年受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含简易程序)88件,占总立案数的1.81%。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10件,增长率12.82%;立案标的额46.81亿元,占总立案标的额的6.40%,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长16.87亿元,增长率56.33%。

国内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地的案件共2942件,占国内案件数的61.50%,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859件,增加率41.24%;当事人双方均为外地的案件共810件,占国内案件数的16.93%。较上一年度同期增加241件,增长率42.36%。

在特殊程序适用上,今年共受理1件适用外国准据法(韩国法)的案件1件,适用英文审理的案件有2件,其中1案是双方选择以英文作为仲裁语言,另1案虽然没有约定语言,仲裁庭经考虑案件的交易文件决定适用英文作为仲裁语言,适用其他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案件1件。从特殊程序的使用上可以看出,北仲不仅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仲裁庭也不墨守成规,会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变的仲裁方式,表明北仲已经逐步向国际化仲裁机构靠拢。

4.调解中心独立调解案件情况

今年调解中心共计处理15个案件(均为法院委托),涉案标的共计898万元,无涉外案件,均已结案且没有转为仲裁。调解成功5件,成功率33.33%。

司法监督方面,没有裁决被法院撤销,有3件裁决被外地法院不予执行。其中两件被是案外第三人申请不予执行,一件是法院认定为存在证据作假不予执行。

(二)案件效率

从办案效率看,立案到结案的平均时间为136.73天,比2017年度减少20.67天,减少13.13%;组庭到结案的平均天数为82.25天,比2017年度减少7.94天,减少8.8%。按中位数进行统计,2018年度立案到结案的时间为108天,比2017年度减少11天,减少率9.24%,组庭到结案的时间为61天,比2017年度减少5天,减少率7.58%。2018年虽然案件数量激增,但是在全办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高效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

全年共3377件案件在审限内结案,占比81.87%,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20.14%;超审限案件748件[1],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1件,增长率5.80%。今年新增超审限案件679件,比上一年度增加了41件,增长率6.43%。

由于案件数量激增,对办案效率要求提高,非工作时间开庭情况有所增加。经统计,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工作时间开庭有计117人次,月平均9.75次/月。其中因仲裁员原因为65次,占比例55.56%;当事人与仲裁员双方共同原因27次,占比例23.08%;当事人原因16次,占比例13.67%;案情原因4次,占比例3.42%;案情及仲裁员原因2次,占比例1.71%;会议3次,占比例2.56%。

(三)仲裁员管理

全年参与办案的仲裁员有368人,占仲裁员总数(545人)的67,52%,共6888人次。北仲主任共指定仲裁员5164人次,较上一年度同期增加1042人次,增长率25.28%。其中指定和选定首席仲裁员1537人次,指定首席仲裁员1514人次,指定和选定独任仲裁员2347人次,指定独任2333人次。

其中,双方当事人直接或通过推荐名单选定首席和独任仲裁员29名,同比增加16人,占首席和独任仲裁员总数(308人)的9.4%;2018年当事人选定边裁仲裁员298名,较去年同期增加38人,占边裁仲裁员总数(348人)的85.6%。其中申请人选定仲裁员1062人次,较去年增加230人次;被申请人选定仲裁员625人次,较去年增加97人次。上述数据说明经过选定仲裁员程序的改进,当事人、代理人参与选择仲裁员的程度大幅提高。2018年参与办案仲裁员中,来自于境外的仲裁员9人,较去年同期增加2人,占办案仲裁员总数的2.45%。

2018年度共有42起案件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其中36起案件因不存在回避事项,决定不予回避。有6起案件,仲裁员发现存在回避是由,主动退出。全年没有决定回避的案件。

三、宣传拓展和对外交流情况

(一)拓展工作基本介绍

2018年拓展工作整体开展有序,拓展内容覆盖了国际和国内及九大领域;拓展对象包括了各类型人群且重点(公司法务及律师)突出,有效增加了拓展对象的信息;拓展地域广泛,积极主动扩展到了北京之外。

截止到12月31日,与拓展有关的活动共计约190次,包括主办会议50次(有据可查的现场参与活动数量达3000余人次,报名现场会议的公司法务达633人次,报名现场会议的律师达1280人次),参加会议70次,外出培训23次(其中接受培训的公司法务不低于1500人次),接待49次(其中接待外宾29次),签约会议5次,北仲投入约400人次。通过现场活动,新增人员联系信息3100条,通过外出拓展,新增人员联系信息2007条。各类拓展活动发放观察报告、北京仲裁、优秀裁决书汇编、股权转让裁决书汇编、宣传页等万余册。

拓展活动共联系行业协会、国际协会约20家。其中与中国并购公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争端解决委员会基金会(DRBF)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并签约;为银行业协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国防工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等成员或者会员开展深入的仲裁培训。与房地产协会、银行业协会、中国航协、机电进出口商会、天津保理协会等联合举办行业会议。同时为了有效拓展央企,还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局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并签约(44家央企总法或法律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及研讨会议),并为央企展开了仲裁培训。

拓展活动涉及的重要城市包括欧洲4个、北美1个、非洲2个、亚洲2个、国内5个(上海、深圳、广州、杭州、成都)等。

(二)会议开展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全年共召开会议98场(北仲主办的各类会议、沙龙、沙龙小组等70场,内部会议28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其中2018年9月和10月,在北仲召开的,由北仲主办及与外界合办的会议共20场,平均每月10场,2.5天就召开一场会议。与2017年同期相比,增长55%。

关于人力投入统计,如果70场对外会议,每场只有1名会务负责人以及综合处会务负责人的话,共投入人力140人(按平均每次2人计算),但实际会议投入人力翻倍。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

1.中英文观察报告项目。观察报告项目,前段由一处承办,7月份移交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承接。为了让观察报告项目价值最大化,借助今年海外发布的经验,在国内发布进一步采取了与行业协会或者学会合作的方式,包括与中国制片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中国房地产协会、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会等合作举办发布会,真正地让报告抵达一线行业人士的手中,并拓展联系渠道。平均参与人数,明显高于自行发布。影视、房地产在上海及杭州两地发布,参与人数分别为150余人和180余人,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2.参加ICCA申办及ICCA大会

除了赞助ICCA两年一度的大会外,北仲在本年度还继续与国内其他数家机构尝试联合申办了2022年ICCA大会。虽然最终2022年举办权由香港获得,但北仲团队在申办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中国仲裁环境、北仲的定位、仲裁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等重要问题进行了梳理,积累了经验。其中由北仲撰写的申办稿底稿获得联合申办各方的一致认可,整体申办材料获得ICCA理事会的高度赞赏,这都极大地提升了北仲团队在仲裁行业中的美誉度。此外,在本年度赞助ICCA的执行过程中,北仲团队不仅首次获取了在正式议程中的发言机会,还在正式会议期间公开组织了一次简短的早餐会,吸引了各国专家的关注,较为直接地与潜在国际用户就北仲仲裁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直接拓展了国际仲裁核心圈的工作资源。

3.与国资委法规局签约并开展争议解决研讨会议。2018年8月,北仲正式与国资委法规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将会通力合作,在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内推广仲裁制度。借助于签约仪式,北仲同时组织了争议解决研讨会,包括在京以及不在京的44家央企的总法律顾问或者法律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法规局局长、副局长出席,并明确提议央企运用仲裁解决纠纷,会议目的直接明确。本次44家企业中,有30多家无北仲仲裁员,通过此次会议,与该30多家企业建立了联系。一方面让其有效的认知了仲裁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另一方面为今后的走访、宣传提供了渠道。会后,本会专门将新增的法总及法律部负责人纳入到了北京仲裁、北仲资讯的发放范围中。同时也专门有央企将本会的简介放入其内部的争议解决方式选择汇报之中。有效的实现了重点企业渠道积累。

4.参加贸法会

北仲在2018年度继续积极参与了贸法会的相关工作。其中在第二工作组关于《国际和解协议的跨国执行公约/示范法》项目中,北仲深度参与、并最终见证了这项新的公约、示范法的出台。同时,经过北仲管理层的精心策划,北仲代表团的参会资格不仅向内部工作人员开放,并吸纳了数位有较强影响力、研究能力的仲裁员共同作为北仲代表参会,显著地提升了贸法会项目的平台价值,为有想法、有能力的仲裁员在争议解决领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为北仲国际化事业的长远发展储备一批中坚力量。本项目还需关注的是,贸法会作为国际争议解决行业核心规则制定、研讨的平台,以往中国代表团仅包括由相关主管部门组成的成员国政府代表团及贸仲代表团。北仲获邀作为观察员,派出代表团参会是北仲国际形象提升的表现,积极参与研讨、贡献中国经验更将极大地提升北仲的国际认可度。

5.与中国并购公会的签约及合作。2018年7月,北仲与中国并购公会正式签约,并开展了并购纠纷的争议解决之道研讨会。这是首次由北仲与协会共同起草直接包含北仲仲裁的仲裁条款,并且公开向社会公布,改变了以前协会只愿意内部分享或者内部推广的现象。约2500人查看了北仲以及并购公会公众号的报道。凤凰财经以及中国工商时报专门进行报道。此次合作,强化了本会金融投资领域的声誉,呼应了上一年度的股权转让精选,展示了北仲的专业水准。

6.首次建立了国际仲裁沙龙小组。随着北仲国际声誉的增长,国际案件不断增加,专业工作及拓展工作更加国际化。因此,适时成立了国际仲裁沙龙小组,支持并协助本会国际案件及国际拓展工作。

7.首次建立名所论坛。由于律师是仲裁界最为活跃的力量,本身有实力也有动力参加仲裁活动。因此北仲建立了名所论坛,以专业研究为主,通过发生争议之前的非诉专业律师参与,将仲裁深入到合同起草及签约人的理念中,从而从源头上促进当事人选择仲裁和北仲。

8.中非联合仲裁中心

中非联合仲裁中心项目是北仲着力布局未来国际争议解决市场的工作之一。各联合中心在去年沟通的基础上,今年共同在内罗毕国际仲裁中心的邀请下在非洲举行了联席会议,并探讨了中非联合仲裁中心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思路。各联合中心目前初步确定以轮值主席模式协调工作,尽快制定章程和规则,并扩大中非联合仲裁中心项目在非洲地区的影响力。同时,由内罗毕国际仲裁中心组织,在肯尼亚内罗毕举办了一场高规格的研讨会,北仲团队参与了多个会议环节的发言,并接受了该国电视台以及中国日报非洲分社的采访。通过面对面沟通,可以看到非洲地区有相当部分的关键决策者对中国仲裁发展路径具有好感,且明确表示现在的国际争议解决成本是其难以承受之重。借此契机,北仲可以构想在非洲、乃至更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进行长远布局,在更大的范围内拓展北仲国际案源、打造国际公信力。

9.研究工作介绍

2018年研究方面照常推进和安排,品牌效应继续强化。《北京仲裁》季刊已经出版3期,最后一期也已经提交给出版社、北仲科研基金发布了14项新课题,结项10项课题。北仲“争议解决新探索”文库正常发布公告、北仲“争议解决新视野”译丛有一本书《国际仲裁中的第三方资助》即将出版、《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中英文版都如期出版、“北仲杯”论文大赛经过初审、复审和答辩,评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5篇、优秀奖7篇,共15篇获奖论文。

四、机构与队伍建设

(一)增设副秘书长

为了适应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工作专业化发展的需要,依据《北京仲裁委员会章程(2018版)》规定,经第七届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18年4月2日增设一名副秘书长主管仲裁案件办理相关工作。目前北仲形成了由林志炜秘书长全面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余妍副秘书长分管党建、廉政、人事、财务、信息化、行政;陈福勇副秘书长分管立案、国际案件办理、业务拓展、品牌建设与研究管理、仲裁员聘用管理及培训;丁建勇副秘书长分管国内案件办理、仲裁员办案管理工作的全新领导团队。

(二)处室职责和人员调整

为了贯彻七届二次会议的精神以及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指示,进一步提高仲裁效率和宣传工作。北仲对现有的三个办案处室进行职责调整,以突出专业化为原则,将现有三个业务处调整为其中两个处主室管办案,另一个处室主抓立案、研究宣传拓展和国际案件等其他项目。

(三)梳理和规范各处室职能

根据七届二次会议指示精神,经秘书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现有的各处室职能进行梳理并规范化。目前已经梳理完毕综合处各岗位职责,并开始对全办其他岗位职责进行梳理。

(四)辅助人员的多元化配置

今年9月立案大厅装修改造完成后,为配合一体化大厅改造工作,将前台原有工作模式和岗位职责进行相应调整。积极探索新型的用工形式,减轻立案及办案人员的事务性工作,降低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聘请专业的人员外包公司进行对接,从实际使用效果来看工作质量效率得到提升。

(五)立案大厅改造

鉴于目前的办公区域线路老化易产生安全事故,用人增加导致办公室区域不足影响办公环境等情况,办公室提出对办公室区域进行改造。经征求全办意见,一致认为等2020年收回7层之后总体调整、一步到位更好,故决定目前仅对16层局部区域进行改造。

五、党建工作

2018年以来北京仲裁委员会党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党总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导下,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对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有了全新的认识,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贯彻履行“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全盘统筹、协调推进,并领导各个支部不断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在北仲党总支的领导下,各个支部继续扩大党支部的堡垒作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三会一课”、“三重一大”等制度,推进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员的整体理论学习水平。2018年度北仲共迎接上级党组织及纪检相关单位的检查3次,均没有重大违规事件,同时纪检组领导在检查过程中对北仲的会议纪要形式提出了多次表扬。

六、经验与不足

2018年度,我们进一步强调案件质量效率是北仲的核心竞争力,加强案件监督。一是,加强对各业务处室办案的规范的统一管理。在案情复杂、双方分歧巨大时不过于追求结案效率,而是更为谨慎处理,充分利用类案检索、专家咨询等程序使仲裁庭能够得到各方面信息,从而更为全面、客观、审慎地作出决断。二是,强调裁决书要在充分说理的同时,平衡社会效果。不仅要求仲裁庭在裁决中对当事人的主要争点都一一作出回应,在核稿中发现论述不充分或忽略当事人主要意见的,都要求仲裁庭予以完善,也有仲裁庭在修改过程中发现之前的判断可能不够准确,因而调整了裁决结果。三是,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让当事人能够感受并理解到我们对待案件的重视。四是,在仲裁员网上办公室公示全部“二次延审”案件,有效减少了仲裁员多次提出延审的情况。五是,加强对秘书案件绩效申报的管理,有效解决了秘书申报绩效标准不统一的情况,使绩效管理真正形成促进秘书办好案、快办案的效果。

此外,我们认真反思之前拓展工作中的问题,切实将整个拓展工作的开展建立在对自身定位的清晰认识以及目标客户的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将目标客户分为寻求高端仲裁机构替代型客户、寻求顶级专业实力的潜在用户以及寻求仲裁优势的潜在型客户。各项项目工作均以此分析为基础,侧重性地设计项目内容和开展工作。例如,深度参与ICCA大会、举办涉外会议等活动重点展示北仲拥有国际化的视野和具有处理国际案件的能力,目标为寻求高端仲裁机构替代型客户;为律协、国资委企业的培训则重点体现本会的专业实力,目标为寻求顶级专业实力的潜在用户;与行业协会开展的签约及联合会议、参与发言,主要展示仲裁制度的优势,改变目标客户的认知,目标为寻求仲裁优势的潜在型客户。

虽然北仲在2018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收获了一些经验,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之处。我们对案件审理整个过程中的督促仍需提高,在裁决审核能力方面还没有达到零差错,年初制定的部分计划未能如期完成,在内部文化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2019年年度重点计划

2019年面临的最大困难仍然是案件数量的不确定性,从近几个月立案的均值看,明年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全年都可能保持月均500件的立案量。这将给机构的工作带来极大压力。因此明年北仲将以信息化系统升级为切入点提高整体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对仲裁员、秘书和案件本身的管理水平;同时以提高工作计划性、精确性为标准,不降低宣传拓展的力度。

2019年度,在案件管理方面,北仲要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拟制定并试行裁决书核阅规范,规范化管理办案程序,加强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在仲裁员队伍和秘书队伍两个方面,首先要进一步规范仲裁员指定制度,有针对性的对仲裁员进行指定,从而提高仲裁员的办案质量,同时落实仲裁员的警示、公示制度,对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调研完善。改变现有的新秘书培训机制,做到更加高效合理,同时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在宣传拓展方面,北仲将会组建完成发展委员会,对建设直接一流的多元化争议解决中心作出长远规划发展。在2018年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协会、国资委的合作。完成北仲投资仲裁规则的起草,举办相应的研讨活动并正式对外发布。集全办力量,举办具有北仲特色、带有北仲新意的第8届大中华论坛。

在机构内部建设方面,要不断完善现有的综合管理制度,将制度进行表单化设计,提高工作质量,同时对现有工资薪酬制度进行调研改革,使薪酬体系架构更加的科学合理。

在信息化方面,要提升北仲的信息化安全管理,加速推进智慧仲裁项目,搭建并逐步完善大数据应用平台。

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1]指案件第一次组庭之日/案件重新组庭且期限自重新组成仲裁庭之日重新计算时的重新组庭之日至结案文书作出之日的期限(普通程序为4个月,简易程序为75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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