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新秘书与北京二中院民三庭法官进行工作交流

发布时间: 2011-7-11   供稿人:陈聪

     2011年7月7日,本会新秘书工作人员一行八人由业务二处陈聪处长带队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交流活动。此次交流旨在加强本会秘书与民三庭法官的相互了解和学习。上午,本会工作人员分组到各个合议庭,观摩各合议庭的日常工作。本会秘书向民三庭法官深入了解了法官审理撤销仲裁裁决的标准和工作程序。下午,本会秘书旁听了一起审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询问调查。此后,由杨靖庭长助理、陈红建审判长、曹欣审判长组织部分青年法官与本会秘书就法院审查仲裁裁决撤销申请有关业务问题进行座谈。在座谈过程中,曹欣审判长就秘书提出仲裁送达、举证期限的安排和仲裁协议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和答疑。

本会新秘书与法官召开座谈会
本会新秘书与法官召开座谈会
本会新秘书与部分法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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