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11-25 供稿人:王择
2010年11月19日,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与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律师、仲裁员共建仲裁一方净土座谈会”在本会召开。会议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律师担任主持 ,本会王红松秘书长做主题发言。有仲裁员、律师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王红松秘书长首先解释了“仲裁一方净土”的含义: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形成行业的自律;仲裁员具有很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够公正、公平、及时地解决争议;有仲裁独立、公正、高效的制度保障;仲裁中,仲裁员与当事人、律师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执业环境和氛围;仲裁员、律师以及社会各界合作,把北仲办成一个社会自治解决争议的中心;一个培养中国的争议解决高级人才的平台,一个研究推广多元化争议解决的中心,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和文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她还 介绍了北仲 为实现建立仲裁一方净土 所做 的努力和成果 ,并就仲裁员和律师如何共建仲裁一方净土提出 具体措施和办法。
张丽霞律师主持座谈会 | 与会人员参与互动交流 |
座谈会现场 | 座谈会现场 |
王红松秘书长的发言引起 与会律师的 感慨与共鸣。 在座谈中,有的律师谈到 “仲裁 发展 与律师行业的发展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仲裁是我们的家园,我们的土地, 要靠我们大家共同 维护和 建立 ”。有的律师表示 ,作为一个法律人,谁 都渴望通过自己的知识、才能、对法律的理解和案件事实的把握赢得诉讼,获得当事人的尊重,实现自身价值。 而 北仲多年来凭借持之以恒的自律精神与行之有效的规范约束,努力建设仲裁一方净土,成效显著。在这里律师就是要通过专业能力赢得尊重,“跟领导熟没用,跟仲裁员熟也没用”。这种意义非同小可。与会者还就仲裁工作的具体问题以及仲裁的司法监督问题与王红松秘书长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