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院、中院到访北京仲裁委员会召开纠纷解决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09-8-21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年度工作实施方案,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812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朱江副院长、高院民二庭刘兰芳庭长、赵彬副庭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王亚东庭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杨小勇庭长等相关法官一行,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展调研工作。北京仲裁委员会王红松秘书长,秘书处处长和部分工作人员与法院同志就如何促进仲裁、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发展进行了座谈。

朱江副院长表示,此次调研座谈会既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部分,也是多年来北京市法院坚持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友好沟通、共同促进民商事纠纷解决工作的继续。在当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应当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借鉴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经验和方法。

王红松秘书长对北京市法院多年来对北京仲裁委员会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认为法院领导亲自调研的服务精神和务实作风令人感动,值得学习。仲裁机构与法院系统在解决争议方面面临很多共同的问题和挑战,过去北京仲裁委员会与市高级法院、两个中级法院之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沟通,并达成一些基本共识,这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仲裁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希望这种高层交流方式能够制度化、经常化。

王秘书长向法院的同志介绍了北京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案件受理的增长和变化情况,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在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方式方面的创新:北京仲裁委员会制定《调解规则》并与国外教学机构合作培训调解员,该规则于20084月实施后,已受理几起调解案件,效果良好。今年1月,北京仲裁委员会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制定《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争议评审是近几十年国际工程领域逐步流行的一种新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争议评审专家提前介入合同履行,实时解决纠纷,以避免工程延误、损失扩大。200711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信息产业部等“九部委”联合推行新的施工合同文本中,引入争议评审制度。为配合这项制度的实施,北京仲裁委员会除制定《评审规则》外,还制定了《评审专家守则》、设置评审专家名册,并计划今年开展评审专家培训等。王秘书长还介绍了美国和其它一些发达国家在积极促进非诉讼争议解决方面的经验和办法。

朱江副院长对北京仲裁委员会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争议评审制度对解决工程纠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应该向有关部门建议,在本市研究推广该项制度,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双方还就仲裁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开展合作研究等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就建立法院与北京仲裁委员会间沟通协调制度,合作开展调解研讨培训工作,积极推进调解和争议评审制度进行了探讨,取得了积极的建设性成果,并通过座谈会纪要形式将上述成果确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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