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海教授:公司争讼的裁判思维 主题沙龙欢迎参加

发布时间: Tue Mar 18 00:00:00 CST 2008   供稿人:

2008年第三期仲裁员沙龙活动(总第40期)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时间:2008年3月27日(周四)下午14:00-17:00

地点: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招商局大厦十六层)

本期主题:公司争讼的裁判思维

主讲嘉宾:刘俊海

主持人:王保树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嘉宾简介:

刘俊海先生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

刘俊海教授曾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曾在美国密西根大学和堪萨斯大学作访问学者。刘俊海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证券法。作为核心咨询专家或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等商事经济法律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

刘俊海教授已出版《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公司的社会责任》、《欧盟公司法指令全译》等专著或译著12部,在美国《哥伦比亚商法评论》和《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100余篇,并有多部著作和论文获奖。刘俊海教授在商法研究领域业绩突出,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6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应当说,较之修订前的公司法,新公司法的可操作性、可诉性大幅提升。法院和仲裁机构作为公司法重要的守护者,在公司法颁布两年多以来,受理了大量的公司争讼案件,对于保护股东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完善公司治理、鼓励投资兴业、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公司争讼裁判的一些新问题,这些问题给裁判者寻找妥当的立法规则带来了难题。刘俊海教授将以裁判思维为基点为解决这些问题开出良方,同时将与您就此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本期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3月25日(因场地有限,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先到先得)

联系方式:报名或垂询

严 波:010-65669856转238;yanbo@bjac.org.cn

章杰超:010-65669856转278;zhangjiechao@bjac.org.cn

庾 雪:010-65669856转200/203

传 真:010-65668078

远程互联:该会议厅还可进行远程视频互联,如不便直接到本会参加会议,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传送的方式同步观看会议的情况,欢迎各仲裁委员会及其他企业、协会等提前与我们联系相关事宜。

远程视频互联联系人:张祖原 联系电话:010-65669856转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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