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仲裁委员会2013年工作总结

一、争议解决方面

(一)仲裁案件办理

1. 2013年受理案件数量有所增长,标的额有明显提升

2013年北仲共受理案件1627件,案件标的额为120.4亿元,案件数量比2012年增长154件,标的额比2012年增长57.4亿元。

根据个案标的额进行分析,小标的额案件有所减少,大标的额案件增加明显。100万元以下的案件976件,比去年减少112件,标的额共计2.9亿元,比去年减少0.3亿元;100万至1000万元的案件537件,比去年增加172件,标的额共计17.3亿元,比去年增加5.1亿元;1000万元至1亿元的案件149件,比去年增加54件,标的额共计42.7亿元,比去年增加15.1亿元;1亿元以上大标的案件为29件,比去年增加17件,标的额共计57.4亿元,比去年增加37.4亿元。

2. 案件类型依然稳定,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比去年有所增加,国内案件中外地当事人案件数量持续增加

从纠纷类型的数量看,买卖合同纠纷428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6.31%;委托合同纠纷255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5.67%;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4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1.27%;投资金融类合同纠纷18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1.43 %;租赁合同纠纷109件,占全部案件数的6.7%;借贷合同纠纷78件,占全部案件数的4.79%;特许经营、旅游类等新型合同纠纷43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64%;承揽合同纠纷37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27%;信息网络纠纷50件,占全部案件数的3.07%;技术合同纠纷2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6%;担保合同纠纷11件,占全部案件数的0.68%;知识产权纠纷17件,占全部案件数的1.04%;其他纠纷41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52%。通过与去年比较可以看出,数量占前五名的纠纷依然是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投资金融类合同和租赁合同。我们在传统优势领域依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但是新兴领域市场还有待我们加大推广力度,开创新的增长点。

2013年全年受理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为44件,占全部案件比例为2.7%。国内案件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地的案件一共是821件,占国内案件的51.86%,所占比例已经超过了半数;当事人双方均为外地的案件一共是188件,占国内案件的11.88%。从外地当事人分布的省份看,涉及到了所有省、市、自治区(去年没有西藏,今年有1件西藏自治区案件)。表明北仲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正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逐渐增强。

3.2013年的结案率、和解率及案件质量均保持了一个较高的水平

2013年共审结案件1614件,结案率为99.2%,平均结案时间85天。其中,以裁决形式结案826件,占总结案数51.18%;以调解形式结案271件,占总结案数16.79%;当事人撤回申请514件,占总结案数31.84%(其中未组庭撤案294件,也就是81.8%的案件进入组庭程序);本会撤销案件3件,占总结案数0.19%。

2013年北仲没有被法院撤销裁决的案件,不予执行裁决2件,占全年结案数量的0.12%。不予执行的两个案子,一件涉及送达程序的认定,一件涉及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新民诉法实施后,取消了"认定事实主要证据不足"的不予执行事由,法院行使相应审查权将更加慎重,有利于进一步减少不予执行的案件数量。总体来讲,被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裁决数量较少,这一方面得益于我们一直强调办案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以及与此相配套的一些培训活动,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们始终坚持与法院的积极交流和沟通。

(二)独立调解领域

本会调解中心所确定的目标是发展高端的商事调解,引入国际性的商事调解理念,应以带动国内商事调解专业化发展为任务。因此,目前本会调解中心根据上述目标进行了如下的重点工作:

1.共计受理10件调解案件,争议金额约4.2亿元。已经结案10件,调解成功3件。共计6位秘书参与了调解案件的办理。

2. 经调解中心努力宣传推广,并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本中心被列为第一批(共5个单位)进入北京市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的调解组织,开展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对接工作,接受法院委托依照自身的调解规则,进行独立商事调解。截至年底已经接受北京市高院委托成功办理两件委托调解案件。

3.作为首要发起人及盟主,联合16家争议解决、研究机构共同创立了北京调解联盟,并召开了首届北京调解论坛,使得各调解组织有了统一的组织,为社会调解机构提供了良好的沟通平台,促进了社会调解机制的健康快速发展。

4.完善了常用的调解格式文本。各类调解格式文本不但能够有助于调解工作的正常展开,更反映了调解中心的工作水平,也是给予当事人信赖调解中心的关键。因此,本会在吸收办理独立调解案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了调解文件格式文本,并已经予以运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开发了本会自己的调解培训课程和法律谈判课程。并已经在相关的行业协会、法院、高校成功运用,为推行本会调解中心的调解理念和经验创造了基础。2月-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开展了一学期的法律谈判课程;9-10月份,分别在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法院做商事调解培训。

6.重新组建了调解沙龙小组。培养仲裁员、调解员对商事调解研究推广的兴趣。邀请他们协助调解中心宣传、推广和培训。本年度已经开展了两次调解沙龙小组活动。

7.委派调解员晨光等专家向国外争议解决机构及公司进行调解宣传。

(三)建设工程争议评审

经过多年的努力,今年北仲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民航信与中建八局的合同已经采用北仲的争议评审制度,经过近几个月的磋商,评审员人选(冯志祥、陈奇明、杨虹)及评审协议、费用等已经确定;11月27日正式签署专家协议及合作协议,本会推荐陈亮宇担任评审组秘书。

另外,北仲成立争议评审培训小组(袁华之、赵杭等),策划明年的争议评审培训与推广方案(课程设计已经确定);拜访武汉仲裁委,交流争议评审推广的经验和心得;拜访某大型建筑公司,介绍争议评审的特点和优势,推荐在总分合同中试用。

二、仲裁委及仲裁员的工作

(一)委员会收入及纳税情况

2013年仲裁委员会收入9139.99万元,上缴税款1803.27万元。截止到2013年底,北仲累计上缴税款1.471亿元,是成立初期财政拨款的33倍。

2013年仲裁员报酬2968.57万元,比2012年增加324.97万元,增长12.29%,按权责发生制(当期已实现收入/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计算,占仲裁收入的46.24%。

(二)启动了规则修改工作

北仲现行仲裁规则修订于2007年,2008年开始施行,实施至今,已有五年时间。在此期间,北仲的仲裁实践经验进一步丰富,对一些仲裁理念的理解更加深刻,对一些问题的思考也进一步深入;同时,在具体适用中,当事人、代理人、负责司法审查的法院、仲裁员也对现行规则提出了一些理解和适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完善。从外部情况看,这几年一些知名仲裁机构也都在修改完善仲裁规则,其中不少修订内容都很有特点、很有价值,也很值得借鉴。基于上述情况,北仲决定再次启动仲裁规则修订程序,对现行规则进行修改完善。本次规则修改的基本思路为:1.进一步体现商事仲裁制度的理念和特性,赋予仲裁庭(仲裁机构)推进程序的自由裁量权,使当事人切实享受到仲裁程序灵活高效的服务;2.更加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增强仲裁程序的透明性和可预期性,完善规则内容、周延程序性规定,更加便利当事人的理解和适用;3.最大程度借鉴国际仲裁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国际仲裁程序,突出规则的国际化特点。

目前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新规则征求意见稿。下一步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以使新规则更加完善,并与仲裁员就新规则的理解与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也希望各位仲裁员老师届时都能拨冗参加。

(三)召开座谈会,征求仲裁员对机构的意见建议

根据北仲换届的实际情况,我们于2013年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8日组织召开了5次仲裁员座谈会,分别邀请曾任审判员的,从事立法、执法、法律事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的,律师,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的5批共36位仲裁员参会,从改善秘书工作、提高裁决质量、促进仲裁发展等方面对办公室工作提出建议。

(四)完善仲裁员指定工作机制

根据单位多年来对仲裁员的培训、考核情况,以及秘书和当事人反馈信息,对所有仲裁员按专业、行业进行综合分类,建立用于指定时参考的仲裁员信息库。定期对仲裁员指定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2013年,参与办案的仲裁员有267人。一是办案仲裁员比例较高。本会共指定仲裁员1622人次,其中指定首席仲裁员518人次,独任仲裁员784人次,第一仲裁员112人次,第二仲裁员208人次。被指定的仲裁员有225人[1]。二是边裁数量不断减少。随着仲裁这几年的发展,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提高,实践中双方不选择仲裁员的情况大幅减少。在组庭的526件普通程序案件中,申请人选择仲裁员的比例达到79%;被申请人选择仲裁员的比例达到60%。可以看出,指定边裁的机会客观上在不断减少。三是新仲裁员得到充分锻炼,新聘仲裁员有57人,实际参与办案的占98%(只有一人未办案)。

(五)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

一是与二中院民三庭的沟通交流:2013年5月19日,本会与二中院民三庭共同召开了“司法审查业务交流会”,对2012年司法审查的总体情况进行了回顾、分析,对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

二是与三中院民三庭的沟通交流:司法监督主管法院变更为北京三中院民三庭后,本会积极与三中院民三庭进行人员和业务上的沟通交流,以协助三中院尽快了解熟悉仲裁情况。2013年10月17日,本会与三中院民三庭共同召开了“涉仲案件审理座谈会”,通过对司法审查原则、理念、标准、程序等问题的沟通座谈,进一步扩大了共识,加深了了解。座谈会后,本会开始实行“司法监督信息汇总及内部通报”制度,以便及时沟通交流司法审查情况。

三是2013年4月17日,本会与北京一中院执行局、二中院执行局共同召开“仲裁案件执行工作暨新民诉法不予执行事由理解”座谈会,就2012年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并就新民诉法有关不予执行的修改进行了讨论。

四是与北京高院的交流:推动北京高院通过司法监督指导意见以及撤销国内裁决的内部报告制度;邀请北京高院民二庭刘春梅庭长担任仲裁员沙龙主讲人,对北京高院司法监督指导意见进行分析。

通过上述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工作,增进了本会与法院之间的相互了解,引导法院尊重仲裁制度的特点与规律,为仲裁的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

(六)仲裁员的有关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沙龙活动。从今年年初至今,已经成功组织举办仲裁员沙龙活动11期,除了仲裁员恳谈会,题目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信托、房地产金融、国际仲裁、司法审查、租赁合同纠纷审理等领域,每期参加人次平均在100人左右,每次参加的仲裁员一般在40-60人之间。上半年大部分组织工作由立案秘书负责,下半年对仲裁员沙龙活动工作进行了一定新的尝试,将仲裁员沙龙和实习生项目结合起来,由一名办案秘书主办同时,配备一名实习生负责会务工作。目前,参与组织工作的秘书共计9名,其中两名立案秘书。在主题贡献方面,有三期主题和主讲人的推荐由三处提供。同时,结合目前的仲裁员沙龙情况,通过征求一线员工的意见,针对以前的仲裁员沙龙规范进行了初步的修订工作,下一步将陆续征求领导及员工意见。另外,也正在整理仲裁员沙龙的历史数据,近期拿出一个对沙龙主题、主讲人方面的信息数据库。

二是开展丰富多样专业沙龙小组。成功组织举办仲裁员沙龙专业小组活动13期,包括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知识产权、航空法、文化传媒、金融、公司和调解等沙龙小组,约500人次参加。包括,建设工程专业沙龙2期;知识产权沙龙小组活动3期;航空法小组活动2期;文化传媒小组活动1期;金融沙龙小组2期;调解沙龙小组2期,公司法沙龙小组1期。

三是继续开展仲裁员申请者的培训班。2013年5月和11月先后举办第14期和第15期仲裁员培训班,共有110名学员参与培训。根据培训情况,目前已经完成新仲裁员推荐工作。

三、研究工作

(一)逐步探索建立研究体系

1.首次编写年度争议解决观察报告

首次组织业内专家编写了《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3)》(中英文),涵盖商事仲裁、商事调解、建设工程、金融、知识产权5大领域,共计19余万字。报告对2012年中国商事领域争议解决状况进行了全景式的回顾并对2013年进行展望。该研究报告英文版在英国伦敦的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上发布,多位英国大法官和政要莅临点评,包括来自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来自多家国际国内顶尖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和御用大律师参与发布会,对中国争议解决现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该报告的中文版随后在北京发布,来自包括最高院在内的各级法院、金融行业协会、知名高校等数十名专家和学者参加了发布会,并对报告做了点评。目前,北仲是国内首家发布争议解决年度观察报告的仲裁机构。

2.推行北仲科研基金项目

北仲科研基金着力于对民商事仲裁程序及实体问题单项细致及深入的研究,其目的是有助于支持以本会多元化争议解决实践为基础开展的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前景的研究工作,并将这些研究成果运用于本会的案件审理以及宣传拓展之中。

本年是北仲科研基金运行的第一年,共收到申请31件,涉及19项课题,最终本会确定了18件受资助的申请,共涉及14项课题,已经发放资助金额20余万元。

3.建立北仲文库项目

今年,本会建立了北仲文库项目。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我国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进行研究,是展示我国对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研究水平的平台。不同于科研基金,其研究内容更为广泛和系统,其研究的目的也不局限于对本会的前景和现实问题的研究,而是扩展到有利于中国整个争议解决体制的创造和发展的研究。体现了北仲促进社会争议解决机制发展的宏伟目标。目前,本会已经收到11件文库项目申请,下一步的文库项目工作正在进行中。

4.建立北仲译丛项目

相对于文库项目,译丛项目则是试图反映中国地区以外的多元化争议解决创新实践情况或中国地区以外与多元化争议解决相关的学术研究内容,目的是建立争议解决领域中外交流的平台,促进大家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促进国内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其也体现了北仲促进社会争议解决机制发展的宏伟目标。

今年我们已经出版了一本北仲译丛《补偿的争议——美国如何应对灾难》,译者为许捷、孙伟、郭超、武文棣,均为本会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秘书,译著约15万字。除上述译著外,本会已经收到10件申请,目前,下一步版权确定工作已经展开。

5.改革《北京仲裁》项目

作为老的传统的平台项目,《北京仲裁》已经为国内仲裁界所熟知,其发展已经非常的成熟。但相比世界性的知名的仲裁期刊还有很大差距。为此,今年年初,本会对《北京仲裁》项目进行了改革,主要包括重组了编委会,引入了世界知名的仲裁界人士,重组了编辑部,吸引了年轻的有活力的同事加入,并增加了有利于域外宣传的相关要求。同时,《北京仲裁》编辑部还进一步与维普网、wells公司达成协议,在维普资讯、北大法宝等库中全文收录《北京仲裁》的文章。

今年《北京仲裁》共计出版四期,分四类专题,包括年度观察报告、建设工程、仲裁与调解、知识产权,共计32篇文章,39位作者,约55万字。

6.强化图书、数据等资源支持

整理馆藏期刊(纸版)(51种),新购置中文书籍525册,英文书籍185册。下载期刊4类,共计论文2281篇,涵盖了世界著名的仲裁期刊。续订或者通过合作续订6种国内外数据库。创建了仲裁员赠书专区,已经收到25本赠书。

在公共研究平台领域的打造方面,今年发展的比较迅速,也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使得本会公共研究平台已经显现出其核心的框架,形成了多层次的研究路径,有利于今后本会研究工作的顺利展开。但经过实践,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其中的困难:一是寻找优秀的研究课题和研究人才较难;二是甄别优秀的课题和人才也较困难;三是如何创造对课题和人才的强大的吸引力较难。四是很多项目尚处于起步初期,如何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还缺乏一定的经验。为此,下一步我们会在工作中逐步思考如何克服这些困难,并提炼克服困难的经验,使得每个平台都长久、有效的运行下去。

(二)强化专题研究

在金融领域,我们针对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实务问题、金融行业疑难问题、VIE问题等热点问题展开了专业性的研讨,并形成了相当有指导意义和技术含量的文件,包括《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实务问题参考意见》、《与VIE相关的法律规范汇总》、《VIE风险防范研讨会记录》、《金融法律疑难问题探析会议纪要》,透过这些文件,形成北仲自己的指导意见。

在互联网领域,我们与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合作开展了“互联网领域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项目,通过对100余家互联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对一些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方式,分析互联网领域的纠纷特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并对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在互联网领域的应用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该项目的调研报告正在最后完善过程中。

在文化传媒领域,我们组建了仲裁员的文化传媒小组,小组的活动宗旨是:加深对文化传媒领域的了解,更好在文化传媒领域宣传仲裁。目前我们正在与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剧制片委员会等行业协会合作研究开发“影视争议解决法律实务系统光盘”,对影视文化领域的合同范本、案例、法律法规进行汇总整理,以便更加专业的解决影视文化领域纠纷。

在航空领域,我们于2013年1月30日召开“航空法研究小组第一次会议暨成立会议”,邀请航空法领域的专家共同研讨航空领域纠纷的仲裁解决方式;2013年9月25日航空法研究小组举办特别策划活动——“通用航空及公务机市场的若干法律问题”培训,共有一百余位来自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及律师参加了会议。

对在京企业的商事仲裁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组织课题组会议,共有10余家政府机关参与;设计调研问卷及调研方案;收集被调研企业信息等,目前共收集被调研企业信息7万多家;开展落实调研工作,国资委及建委负责各自管理领域的问卷发放及回收,北仲负责工商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企业进行书面调研。现在正在进行问卷发放,预计年底有结果组织课题组会议,共有10余家政府机关参与;设计调研问卷及调研方案;收集被调研企业信息等,目前共收集被调研企业信息7万多家;开展落实调研工作,国资委及建委负责各自管理领域的问卷发放及回收,北仲负责工商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企业进行书面调研。现在正在进行问卷发放,预计2014年初可形成成果。

与商委合作开展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研究,已经在6月形成书面报告(初稿),提交给商委审核,9-10月份正在做数据补充。

(三)固化研究成果

1. 优秀裁决书汇编,已经在12月正式印刷完毕。

2.重裁裁决书汇编。我们已经内部出版了重裁裁决书汇编,收录了自1995年北仲成立以来到2013年12月31日为止,经法院通知予以重新仲裁的全部案件(共29件),每个案件包含法院重新仲裁的通知、原仲裁裁决书和重新仲裁裁决书,共计约50万字。

3.参与编写北京法治发展报告。为北京法治发展报告提供资料支持,并发表文章《北京打造国际仲裁中心的可行性研究》。

4.学习讨论会汇编。已经将所有录音整理成文字稿,并在年初发给主讲人进行核对,目前还在等各主讲人回复。

5. 仲裁沙龙文集。正在进行前期数据收集和整理,今年主要是进行分析、策划工作。

6. 完成了庭审笔录模板统一工作,对不同格式、不同内容的笔录模板进行了汇总分析,并形成调研报告,最后形成推荐的笔录模板格式和内容,供秘书记录笔录使用,以最大程度实现笔录程序的规范化、标准化。

7. 完成2012年司法审查情况汇总分析。

8.完成2012年被不予执行裁决的情况汇总分析。

9.完成对新民诉法不予执行事由的分析。  

10.完成公关咨询案件的信息整理与裁决汇编。

11. 完成特许经营案件的信息整理与裁决汇编。

12.完成影视案件的信息整理与裁决汇编。

13.完成航空领域案件的信息整理与裁决汇编。

14.与北京市国资委开展合作,参与由其组织的典型案例汇编的撰写。本会向北京市国资委提供了8篇案例评析的文章。

15.已经完成对目前本会收集到的有关仲裁协议效力民事裁定的书面转化为电子版,分类整理,文字校对三遍,近期即可完成汇编工作,编入《仲裁员手册》。

16.完成中间裁决书汇编。

四、宣传工作

在目前信息爆炸的时代,客户关注特定信息的时间越来越短,单独关注某一渠道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如果还需要保持本会原有的宣传的效果,我们必须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渠道,综合布局宣传途径。为此,我们采取了书面、电邮、会议、展列、视频等多种宣传手段,形成了多类型多层次的宣传渠道:确定了包括《法制日报》、《公司法务》、《商法》、lexis、威科集团、博看网、维普、北仲资讯、《北京仲裁》等内外统一、纸媒与电媒相结合、各类型交叉支持的宣传渠道。同时,对各宣传渠道进行了整合和改革,使各宣传渠道目标一致,国内国外兼顾,进行分层分类的宣传报道。其中今年主要从事的宣传项目包括了: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升自身的宣传能力和水平

1.组织或者参与仲裁及相关争议解决的专业培训30余次,听课人员7000余人次。

参加建管中心组织的劳务单位法律培训,共给北京市劳务企业授课13次,参加培训人数达4000余人;参与市场处组织的总包单位管理办法修订;共同推进劳务纠纷快速调处机制,加强案件处理的过程反馈,建立了信息共享与通报制度,今年已结案2件,还有1件正在鉴定过程中;与市场处协商新示范文本的培训事宜,正在拟定授课文本;与市建委各处负责人先后举行了两次沟通交流会议。一级建造师培训:上半年进行了4次培训。开展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模拟仲裁庭培训,培训80余人。为某保险公司开展培训,培训管理人员30余人。为电视剧制片人协会进行商事仲裁法律培训,共进行三期,参与培训400余人。

2.组织各类论坛10余次

金融法律实务论坛2期,内容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三个领域,邀请了27位专家发言,共计500余人参加论坛。使得该论坛成为本会一项品牌论坛,并成为了本会金融宣传的一个窗口。明年该论坛还将继续发挥窗口作用。公司法务论坛,建立联系公司法务与本会之间的交流平台。本年度已经圆满的开展了一期。联合建设工程管理讲座9次。

3.制作宣传手册以及宣传片

成立宣传册制作小组,6个月内完成了宣传册第一版的制作任务,印制了2000册,并已经全部发放完毕。因第一版宣传册发放速度快,效果好,9个月内完成了第二版的修订工作,并印制了3万册。

11月份,北仲宣传片的制作工作也已经启动。

4.加强网络信息的发布

此项目今年采取了优化流动编辑的措施,且及时更新和调整了发布对象。使得《北仲资讯》在推送本会消息方面内容更丰富、质量更高、定位更准。截至12月,2013年《北仲资讯》共出版6期,仲裁评论和特别关注共发布文章和活动通知共计13篇,国内外新闻近100条,介绍相关法律法规约50篇。《北仲资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每期受众千余人,同时在北仲官方网站发布。

11月,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了北仲微信公众账号,向手机等移动客户端推送了大量的北仲工作信息,吸引了400多人的关注,关注人数还在持续增加。

5. 参加京交会:发放200多本宣传册、接待咨询等,与律所交流、讨论合作;与上海调解中心等进行交流、探讨合作;后续有美国国际法学会联系合作事宜。

6. 走访或者接待来访大型企业集团20余家

大企业走访座谈:切实了解企业需求,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将企业及所在行业在北仲的相关案例,经过相应技术处理后,走访前整理出送给对方,受到欢迎。目前已经走访多家集团公司;通过走访形成了书面总结和分析报告。拜访中国商业地产联盟;参加2013年商业地产年会,制作宣传页,在会议上发放了300多本北仲宣传资料;整理分析本会商业地产案例,安排采访,刊登在商业地产杂志;拜访某酒店高管,商讨酒店管理合同中纠纷解决的合作;走访某公共集团,了解公关咨询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对争议解决的需求。

接待来访:接待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多家金融公司来访。接待九家房地产企业来访,进行了商谈、合作。接待多家军工集团企业来访,参与企业案件管理课题组,协助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中心开展了互联网行业案件管理研讨会以及企业案件处理技术与技巧研讨会。参加中国公司法务年会。

7.成功举办首届“北仲杯”全国高校商事仲裁征文大赛:在各位高校仲裁员老师的大力帮助支持下,首届征文大赛顺利举办。通过本次大赛,扩大了商事仲裁在高校中的影响,也有利于引导学生关注、研究商事仲裁。

(二)与媒体保持密切合作,提升北仲影响力

去年,我们分别在《法制日报》、《商法》、《公司法务》、《当代金融家》、《建筑时报》、《建筑经济》等媒体共计发表文章13篇、新闻11篇、广告3则。

1.《商法》月刊北仲专栏项目

开辟《商法》争议解决北仲专栏:2013年,《商法》争议解决专栏刊登北仲供稿的文章共计10篇(争议解决专栏一般由亚洲知名争议解决机构如新仲、HKIAC或知名律所供稿),涵盖了北仲新规则推介、建设工程案件概览、公共咨询案件概览、金融投资案件概览、涉外案件概览、联合调解推介、重大案例解析等,作者包括我会仲裁员、办案秘书等十余名。

《商法》九月特刊全面介绍北仲新发展:此外,本会王红松副主任应邀于9月刊(专访香港律政司司长特刊)撰写了"北京仲裁委员会未来发展前瞻"一文,向海内外全面介绍了北仲发展的最新动态。《商法》九月刊介绍了中国仲裁市场的前景,特别提到了北仲受案量、新规则等新发展。《商法》五月刊要闻中报道了北仲在培普丹大学设立奖学金;在《商法》刊登北仲宣传页:7/8期名录特辑、9期争议解决专辑,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本会与《公司法务》杂志开展了深度的合作。《公司法务》杂志面向广大的公司法务及与公司法务有关的律师群体,在客户群上非常有吸引力。本会今年继续与《公司法务》合作了争议解决专栏,充分、全面地向读者群体介绍了本会新规则修改的情况,并针对性的对本会有关公司法务的会议进行了报道。

3.与维普网签署了协议。《北京仲裁》从公开出版之日起的全部文章将刊载于维普网的数据库产品中。

4.继续保持与博看网合作。本会继续委托博看网对《北京仲裁》进行数字发行。

(三)加强与相关研究机构、协会的合作,强化重点领域的宣传

1.今年8月,本会与中国银行业协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了签约仪式,达成了在仲裁、调解案件引导与对接以及培训、研究、宣传方面进行广泛合作的共同意愿。目前,本会已经给中国银行业协会开展了一次多元化争议解决银行纠纷的培训。

2.今年11月,基于本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长期以来默契的合作关系,本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了签约仪式,达成了在仲裁、调解案件引导与对接以及培训、研究、宣传方面进行广泛合作的共同意愿。截至年底,本会调解中心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专门做了一期调解员培训,并参加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中德金融纠纷调解实践国际研讨会。

3.与北京市建筑业协会合作:上半年刚接触,具体合作方案还在讨论中,包括:策划对建筑企业进行培训;研究工程案件的调解合作。

4.与中国造价协会的合作:联合举办造价鉴定规程宣贯会(重庆);联合推动造价鉴定的立法工作;参与审计造价鉴定继续教育教材。

5.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合作:2月份接待徐晋平秘书长来访;邀请他们参加联合建设管理讲座等;收集设计领域法律问题;在《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杂志开辟工程法律专栏,北仲负责供稿;12月底在中国智能化建筑年会上介绍仲裁方式解决工程争议的优势。

6. 与律师协会的沟通交流

(1)2013年6月20日,本会与北京市律协共同举办“专业铸就品牌,合作创造共赢——北京仲裁委员会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加强专业合作座谈会”,邀请了北京市律协二十几个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交流;

(2)本会与北京市朝阳律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于2013年7月12日举办了合作启动签约仪式暨第一次律师培训活动。通过这种合作,更好的提升律师的仲裁代理水平,也更好的在律师中宣传商事仲裁制度;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先后在2013年10月25日和12月19日在本会举办培训活动。

(3)2013年7月27日,在北京市律协青年律师委员会举办的“阳光成长计划——青年律师培训”课程中,姜秋菊处长为青年律师讲解了“商事仲裁实务”课程,受到广大青年律师的欢迎。

(4)新律师培训项目。针对今年的新律师培训,本会进行了改革,一方面,形成了各处共同承担的机制,便于各处在各自领域中推广;第二方面,改进培训案例的设计,遍及各个领域,目的是向各新律师综合展现本会广泛的解决各领域争议的能力。截至今年年底,北仲新律师培训共进行了6期,培训新律师1000余人,案例涵盖金融、涉外、建设工程及知识产权领域。

7.公司法务是各类企业管理法务事务的核心力量,也往往是决定着企业争议解决方式选择的重要群体,甚至在不少公司中是争议解决方式拥有决策权的群体。因此,如果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将本会作为争议解决的首选机构,则必须要保持本会与公司法务的联系和密切度,时刻发展和开发与公司法务的合作关系。由于公司法务事实上从事的领域会非常的散,不同公司法务所涉及的领域也不同。如果要横向的进行宣传,并且使得宣传和拓展能够涵盖足够多的公司法务,因此我们必须寻找公司法务之间的结合点。为此,本会与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中心开展了深入的合作,并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在宣传、会议、培训等方面达成了合作的意向。

8.本会已经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共同创建了金融法律实务论坛,时刻保持在金融争议解决领域的资源和信息共享。另外,本会也试图接触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达成了进一步接触开展合作的基础性意向。

五、涉外领域

相对于国内领域,涉外领域目前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过本会在国际已有一定的名气,并且出现过在国际仲裁界引起广泛关注的重大国际案件。更为可喜的是,今年受理了8件使用英文审理的案件,实现了纯英文案件的0的突破。为进一步缩短与国际顶级仲裁机构的距离,提升国内外当事人所认知,我们加大力开展基础性的资料研究,同时更重视广泛性的宣传拓展。

(一)组建外事小组

组建外事小组,专门负责本会涉外事务的处理。

(二)英文案件的办理

今年本会受理了8件使用英文作为仲裁语言的案件,是本会在仲裁语言方面的重大突破,同时体现和考验本会国际化的水平。本会借机就相关的英文的格式文本进行了修改与完善,使其既符合本会实际情况,又符合通行的国际商事仲裁标准,同时本会进一步摸索英文案件的管理方法与方式,体现本会高水准的办案水平。

(三)积极组织或者参加30余项外事活动

由于历史原因,国内外当事人对本会的涉外业务认知还很不足。因此,本阶段宣传拓展的重点策略是广泛地参与各项国际性的仲裁事项,重点与国际性的仲裁机构、国际律师事务所、国外高校和国外学者建立联系,增加本会的国际曝光率,改变各界人士对本会的认识,扭转当事人及业界的思维定势。

出席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第五届大会,陈福勇副秘书长在本次会议中当选为下届APRAG理事会副主席,并做了 “A Statistical Assessment of Enforcement of Arbitral Awards in Mainland China”主题发言;

出席第五届大中华仲裁论坛, 王红松副主任在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如何提升仲裁程序透明度”的主题演讲,着重介绍了北仲在相关方面的理论积淀和实践经验;

参加香港国际仲裁周,陈福勇副秘书长在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院和香港城市大学,以北仲仲裁规则和实践为题做了主题讲座,同时拜访了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ICC亚洲办公室、贸仲香港仲裁中心、香港仲裁事务所等机构。

单独或者合作举办各类会议共计9次。包括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办国际仲裁规则的最新动态与展望研讨会;与中英律师交流协会合作举办“中国知识产权,商业建议”以及“与中国有关的仲裁将去向何方?”两次研讨会,其中“与中国有关的仲裁将去向何方?”研讨会由国际仲裁评论进行了专门报道;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共同主办“TMT中国仲裁”研讨会;支持并参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主办的“开发商及建筑纠纷”研讨会;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及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国际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主办“国际仲裁成本效率分析暨国际争议解决方式的多元化竞争研讨会”;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国际仲裁裁决书的起草”研讨会等;协办国际庭辩技能培训研讨会。组织北京仲裁委员会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答谢酒会。

中国商事争议解决高峰论坛 开发商及建筑纠纷研讨

国际仲裁规则研讨会 芮安牟教授授课

与中英律师交流协会合作 TMT“中国仲裁”研讨会

建立国外高校奖学金合作关系。本会与美国争议解决排名第一的Pepperdine大学合作,确定了在该校建立奖学金,扩大本会在国际学生中的知名度。经过初选的奖学金申请者共24人,生源地涉及17个国家。共计19个争议解决组织,2个教育组织,22个国家超过900名法学/争议解决教授,约2500名欧洲地区的商事诉讼和商事仲裁从业者接到了奖学金的宣传与通知。

建立外国学者访问制度。本会在去年已经接待一位外国访问学者的基础上,尝试建立外国学者访问制度。今年已有两名申请者申请,虽未最终来访,但建立外国学者访问制度的尝试已经有了突破性的经验。

顶级国际仲裁专家Albert Jan van den Berg来访

改进国际实习生项目,使得国际实习生更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包括:A.促进国际实习生自行确定研究方向;B.要求国际实习生具有一定的中文水平;C.由导师自行挑选。截至年底,共录取了来自哈佛大学、加州大学、华盛顿大学、悉尼大学等8名外国实习生,涉及美国、澳大利亚、西班牙、韩国等4个国家。

国际实习生

接待国外机构专家学者来访。接待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大韩商事仲裁院、韩国未来信息财产法学会、MSOD项目组、信安国际律所访、英国其礼律师事务所的新加坡分所、Wragge& Co、In-House Community等机构的代表以及美国投资仲裁专家Andrea Kay Bjorklund、顶级国际仲裁专家Albert Jan van den Berg、美国律师Malcolm S. McNeil、哥本哈根大学教授Joanna Jemielniak、德国金融申诉专员等人来访。

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来访 韩国未来信息财产法学会来访

我们还随时更新外国律师合作名单,保持与已经建立交流和合作关系的律所的联系。同时,本处还计划恢复重建外商国际贸易沙龙小组,目前工作已经在筹备过程中。

此外,为了配合国际性的宣传拓展而带来了案件冲击,我们还对涉外案件进行了基础性的研究工作,如汇编涉及涉外业务的司法解释、各地指导意见,汇编涉外案件裁决书等。但是针对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者外商投资类的案件,尚需进一步研究。随着中国越来越开放,吸引越来越多的外资,可以预计会出现更多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投资类的纠纷,在这个方面,我们还欠缺一些理论准备,需要加强研究,今年计划是整理出常见争议问题,但之后我们会进一步细化和加强研究。

六、内部管理工作

(一)完善委员会办公室内部工作制度

根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机构不断完善的实际情况,完善秘书长分工、秘书长会议议事规则、室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二)秘书培训工作

今年对新秘书培训的整体规划进行了研究,计划根据不同时间段秘书的特点进行分阶段培训。基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了解单位、岗位及职责等基本知识、制度为培训内容;第二阶段以提高办案效率、质量等规范性、技巧性、经验性的培训内容为主;第三阶段以研究、项目工作、职业规划等自我完善、发展、提升的内容为主。因为今年新秘书只有一名立案秘书,同时考虑到秘书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朝阶段性和持续性方向进行改革,对今年的新秘书培训内容进行简化,主要以理念、知识与制度培训为主,其他内容等以后再组织培训。已经在9月份组织了6期培训。

安排秘书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等机构主办的有关金融理财、网络与电子商务、保险法、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纠纷等各类专业法律培训。

(三)加强立案研究分析工作

一是立案室数据定期分析研究。完成9期的立案室工作报告,对案件数据统计和分析,如立案室当月所立案件的类型、合同签订时间、当事人地区、大标的额案件、旧案情况等进行分析,并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反映本会案件案源的分布情况及发展规律。同时对案件办理相关情况的通报,包括集团案件、关联案件通报,特殊案件及事项提醒,立案室相关制度做法公示。

二是对大客户情况进行分析。将本会从成立到目前的主要案件当事人数据调取出来,目前正在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本月将完成建设工程和房地产、能源;知识产权包括影视文化;金融投资的大分类,并将具体数据提供给各业务处使用。今年年底前,由武文棣、邓锐牵头完成对建设工程及房地产领域大客户数据的分析报告,为明年进一步开展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的拓展提供一定依据。

三是针对当事人进行立案问卷调查。上半年,从3月开始在立案室试行向立案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9月份,结合前期发放问卷的情况,对问卷进行了适当调整,然后制作为电子版,放在北仲官网上,截止9月底,共计回收有效问卷101份。今年4月、7月已经对当时回收问卷做了初步分析,10月底将就全部回收的问卷情况出具分析报告,供领导同事参考研究使用。

四是立案室工作定位进行深化研究。前期已经完成了对全办工作人员及当事人的意见征求工作,已经对相关意见完成了整理,正在对相关意见结合立案室具体工作进行初步分析,下一步将陆续征求领导及部分同事包括立案秘书对相关问题的调整改进意见,今年年底前,先对立案室目前的工作内容、流程、规范进行梳理和完善,形成比较健全的立案室工作制度。

(四)完善实习生管理工作

从2013年5月开始,截止目前已经安排国内实习生15名,分别来自北京师范、外交学院、北京大学、中国政法、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科院、匹兹堡大学等国内外院校,其中有四名为本科生,其余为研究生。

在实习生选拔上,按照实习生管理规定择优选拔,优先安排老师、仲裁员、本会推荐人员。安排上,采取了事先收集秘书实习生需求,按需分配实习生的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根据现行实习生管理规定,形成了指导实习生指引、实习生必读、实习生评价表、实习生反馈表等文件,供秘书和实习生参照使用,并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

七、明年工作展望

北仲经过18年五届委员会的努力,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形成良好的工作制度、机制和文化,对于我们新的一届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来说,必须要坚持已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传统并继续发扬壮大。因此,我们2013年的工作总的方针是打牢基础,平稳过渡。经过一年的实践,这个方针基本实现,我们不但在仲裁等争议解决业务上取得了良好的业绩,而且对研究、宣传等工作思路、方法也更清晰,同时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也更高了。展望2014年,我们仍要以打基础为核心工作,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有所突破。

(一)坚持注重办案质量

一是坚持行之有效的仲裁庭办案机制,切实保证仲裁庭、仲裁员独立办案。

二是加强程序方面的沟通,提高办案效率,进一步清理积案。

三是以仲裁员沙龙和《优秀裁决书汇编》为切入点,交流办案经验,提高裁决书质量。

四是将修订新规则的程序作为对新规则进行全面的宣传介绍和推广过程,以便使业内更加了解新规则的修订情况,帮助仲裁员、当事人、代理人更好的熟悉新规则,提升本会的影响力。

(二)深入发展现有的研究宣传品牌

2014年将继续开展一些常规工作,比如仲裁员培训、北京仲裁、图书馆仲裁员园地、北仲资讯、《商法》、新律师培训、国际实习生项目、外国高校奖学金项目、外国学者访问、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北仲杯征文大赛等,并继续推进一些专业领域的裁决书或案例汇编工作。

需要完善和发展的品牌包括法律发展报告、科研基金、北仲文库、北仲文丛、公司法务实务论坛、金融法律实务论坛项目。

现在本会的研究宣传工作全面铺开,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定的方法和渠道,明年的研究宣传活动会更为广泛。但由于仲裁委办公室人手的限制,这些研究宣传工作客观上不现实。因此,希望仲裁员老师综合各方的资源,采取研讨、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北仲研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三)加强内部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2013年,为切实提高我们服务的水平,仲裁委办公室在全面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梳理了改进工作意见建议85条。我们将这85条意见建议分为三个层次进行整改落实。第一个层次,对属于已有工作规范落实不到位的,应立即进行整改,针对具体问题挨个落实;第二个层次,对属于需要依靠提高工作技能、明确工作职责来解决的问题,则应近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组织专门培训等方式,尽快予以解决;第三个层次,对属于全局性、制度性的问题,则应启动进一步研究,理清思路,确定整改计划,通过改进制度和完善机制予以解决。

2014年重点工作,一是全面梳理并完善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二是为加强团队建议,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为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培养人才,我们将引入第三方研究机构做出北仲的人力资源整体规划。三是对现有办案信息系统进行进一步升级改造。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1202679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