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司观澜:建设工程中产生纠纷,这种解决方式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 Sat Jan 28 18:04:18 CST 2023   供稿人:京司观澜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处理专业性强并且

时间成本和费用高昂

除了传统的诉讼、仲裁

有没有既专业又快捷的解决方式?

答案就是——

建设工程争议评审

开年伊始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称北仲)

首例适用

《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

的临时评审案件圆满画下句号

案情回顾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就某工程的钢材采购订立合同并约定固定单价。自2020年11月开始,国内钢材价格一直呈上涨趋势,2021年处于高位。评审申请方认为钢材涨价幅度远远超出了商业风险,双方就能否在合同原价款的基础上上调价差产生争议。


双方就该争议签订了《仲裁争议评审协议书》,约定将合同项下的钢材价格调差争议按照《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评审规则》中关于临时评审的规定提交评审组评审。双方从北仲提供的推荐性《建设工程评审员名册》中各自选定了评审专家,并共同选定了第三评审专家担任本案首席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在与当事人签订《评审专家协议》后组成评审组。在仔细阅卷的基础上,首席评审专家与另两位评审专家为评审调查会拟定了提纲,为评审调查会的召开做了充分的准备。评审调查会中,评审专家与当事人就双方价格调差争议做了细致的调查和意见归纳,并努力使得双方能够就解决争议的方案达成共识。评审组亦按照《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的规定,在调查会后的14天做出评审意见,圆满结案

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是什么?

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是指在工程开始时或工程进行过程中当事人选择独立的争议评审专家(通常是三人,小型工程为一人。该成员独立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组成评审小组,就当事人发生的争议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者作出决定的实时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通过协议授权评审组调查、听证、建议或者裁决权。在国际建设工程实施中广泛应用。

2009年3月1日,北仲是在中国内地率先实施《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并设立推荐性质的《建设工程评审员名册》的仲裁机构,评审员由专家学者、律师、企业代表等77人构成。2013年,国内第一起运用市场化手段启动的全部是内资的国家重点工程的争议评审项目借助《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正式启动并设立常设评审组,完成了国内争议评审从理论、规则到实践的跨越性一跃。


在上述案件中,北仲提供了全流程的程序管理服务,在当事人与评审组协商签订《评审专家协议》、传递文件、评审专家进行信息披露、组织召开调查会、核对《评审意见书》内容及格式等程序中提供了秘书服务。

这一评审案件涉及了评审专家披露的事项、临时评审的《评审专家协议》内容、评审专家的费用计取、评审调查会的流程、《评审意见书》的内容和格式,为北仲后续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案件推进有着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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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司法局官方公众号“京司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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