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临时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Sun Nov 20 20:45:48 CST 2022

根据当前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下称“本会”)自2022年11月21日起工作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恢复现场办公时间另行通知。现就居家办公期间的临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仲裁立案

当事人或代理人咨询立案事宜,请拨打立案咨询电话(010-85659505/85659506/85659511)或通过电子邮件(bjac@bjac.org.cn)联系立案工作人员,收到立案工作人员的回复后再进一步安排后续事宜;向本会提交立案材料,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及本会官方网站(www.bjac.org.cn)的指引,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二)仲裁开庭

仲裁庭原定于2022年11月27日前(含11月27日)进行的现场开庭原则上由仲裁庭根据本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决定延期举行或改为在线开庭;原定于2022年11月27日后进行的现场开庭,由仲裁庭根据届时的防疫形势和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改为在线开庭。有关开庭安排的变动,办案工作人员将提前与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

(三)其他咨询

当事人或代理人由于其他因公事宜需要咨询工作人员的,可通过仲裁通知上的座机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正常联系。

(四)程序延期

当事人或代理人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案件材料或无法正常参加仲裁活动的,请依照本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延期。

以上安排如有补充或调整,本会将及时通知。本会将在努力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的影响,为您提供优质的仲裁服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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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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