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Mon Jan 06 17:04:44 CST 2020   供稿人:林晨曦

为了提高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的科研能力,促进仲裁、调解、争议评审等多元化争议解决实务与理论的研究,北仲自2013年设立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科研基金以来,已经累计资助60多个课题的研究。为进一步鼓励、资助更多有志之士投身于多元化争议解决领域的研究,现将申报2020年度科研基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项目的选题与条件

北仲科研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国内外高校师生、科研机构人员以及律师、法院、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实务工作人员(包括北仲仲裁员、工作人员),开展的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应用前景的研究工作。重点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的合作研究,优先支持以北仲多元化争议解决实践为基础的研究。

2020年度北仲科研基金支持项目以发布的研究招标项目为主;申请人也可在此项目范围外自拟项目进行申报,经北仲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可纳入科研基金支助范围。

申请人申报的研究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研究项目立题论据充分,内容新颖,不雷同于已有成果或他人的研究;

2.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及路径切实可行,可望在近期内取得预期成果;

3.符合北仲的研究计划或目标。

2020年度招标项目包括:

1.仲裁条款效力边界研究

2.仲裁中的文件披露在国内仲裁中的应用研究

3.仲裁员报酬核算研究

4.区块链存证在争议解决中的应用研究

5.刑民交叉问题研究

6.破产案件中仲裁管辖问题比较研究

7.信托财产主体问题研究

8.标准必要专利费率仲裁实务研究

9.国际工程案件审理指南

10.城市更新中的重大法律问题及争议解决研究

备注:项目仅为方向性,申报人可以在项目范围内自行拟定具体题目,同时申报人也可以在项目范围外自拟项目、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1.申请人请下载填写《北京仲裁委员会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人为在校学生的,还须提供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填写后将发送至邮箱bjkeyanjijin@bjac.org.cn,标题为“申报北仲2020科研基金项目+课题号(如为自拟则标注为“自拟”)+申报人”;(无需提交纸质版)

2.申请人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同时需要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创新精神;

(2)治学严谨,工作勤奋;

(3)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申请人项目组任何成员都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仍有其他尚未结项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

3.申报的项目申请书由北仲办公室统一受理,交由评审组进行评议。如申请人通过评审,北仲办公室会向申请人发送立项通知,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半个月内,应与北仲办公室签订研究合同。无故逾期不签合同者,以自动放弃资助处理。

三、项目的种类与研究周期

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周期内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报评审组审批,最多可延长一年。

四、项目经费

科研基金的项目经费实行定额资助、分期拨付,签订研究合同后向受资助人支付项目基金的40%,提交中期报告后支付30%,结项并经评审合格后,支付余下的30%。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原则不超过1万元,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原则不超过3万元,特殊情况可以有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5万元。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20年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5日。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北京仲裁委员会科研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附件2)的规定执行。  

如有任何问题,请不吝联系:

汪衍先生

联系电话:010-85659592

电子邮箱:wangyan@bjac.org.cn 

林晨曦先生

联系电话:010-85659559

电子邮箱:linchenxi@bjac.org.cn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

2020年1月6日

附件1:《北京仲裁委员会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附件2:《北京仲裁委员会科研基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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