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仲裁发展历程 展望工程行业未来——“中国工程法律70年回顾与展望系列:中国工程仲裁”专题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Mon Dec 23 11:31:27 CST 2019   供稿人:刘文鹏

2019年12月18日下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主办、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及星空建设法律瞭望承办、法制网作为媒体支持的“中国工程法律70年回顾与展望系列:中国工程仲裁”专题研讨会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来自建设工程法律及相关领域逾160名专业人士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

会议伊始,由北仲林志炜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张峥副会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张兴旺副秘书长先后致辞。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该环节,并对本次活动的策划背景及会议安排作了简明介绍。

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

林志炜秘书长以“筚路蓝缕”“日新月异”“合舟共济”概括北仲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拓历程、专业积累及发展愿景。林秘书长指出,北仲自设立之初便将建设工程作为重点领域,在案源拓展、人才队伍、专业积淀等方面进行了长期持续性、行业引领性的努力。北仲处理的建设工程争议愈发凸显出综合性、复杂性、新型化、国际化特点,北仲为此不断跟进提升争议解决服务能力。北仲愿意通过搭建交流平台、举办专业活动等形式,深化争议解决共识、推动工程仲裁发展。

林志炜秘书长致辞

张峥副会长在发言中指出,北仲在工程仲裁方面的努力,涵养了仲裁文化、培养了专业队伍。其还基于仲裁直接用户的角度提出,“好律师选择仲裁,仲裁成就好律师”。最后,其呼吁“不忘和谐仲裁、诚信仲裁”初心,发挥仲裁制度定纷止争的社会效用。

张峥副会长致辞

张兴旺副秘书长对于北仲的社会影响、业务规范、高效运转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基于对中价协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介绍,表达其希望同北仲等争议解决机构深化合作的意愿。张副秘书长还表示,中价协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一如既往支持和推动工程仲裁发展。

张兴旺副秘书长致辞

随后,在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之下,会议进入“专题报告”环节。北仲副主任王红松女士、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女士、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李琪先生、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于腾群先生、北仲仲裁员谭敬慧女士、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奇明先生,围绕“中国工程仲裁发展:过去、现在、未来”先后作主题发言。 王红松副主任对于其任职五届秘书长期间“北仲工程仲裁发展”进行了回顾。其首先对北仲建设工程案件情况进行了概述,并指出,北仲通过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回报争议解决用户的信赖及期待。其还以北仲就工程造价鉴定制定众多规范和指引为例,展现北仲在工程仲裁领域服务能力提高、专业队伍培养、制度机制创新、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的一贯坚持和锐意创新。其还介绍,北仲通过成立建设工程仲裁员专业小组、推行建设工程调解与仲裁结合、推广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等举措,提升仲裁案件审理水平、化解建设工程矛盾纠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最后,王副主任相信,北仲将会以更加平常、从容的心态审视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发扬文化传统,持续铸造公信力。

王红松副主任发言

扈纪华女士围绕“仲裁法的立法和发展”进行了专业分享。其对于立法历程及立法精神进行了背景介绍,并就法律适用范围、一裁终局制度、意思自治原则等规则的确立进行了重点解析。扈老师基于从业经验指出,社会的需要使得商事仲裁具有强大生命力,后续仲裁法制的完善应注意把握正确指导思想。

扈纪华女士发言

李琪先生则基于司法角度就《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对仲裁的可能影响作了阐析,重点涉及“合同效力”“价款结算”“司法鉴定”等事项。其还基于司法审判形势认为,仲裁的保密、高效、专业等特点,将有利于当事人解决建设工程纠纷。

李琪先生发言

于腾群先生围绕“进一步发挥仲裁优势,促进建设工程纠纷解决”主题进行发言。其指出,工程行业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法律风险已成为工程企业重大挑战,需要仲裁发挥争议解决作用,工程仲裁则相应具有专业性、自主性、保密性等优势。作为北仲资深仲裁员,于腾群先生最后寄望“北仲工程仲裁旗帜高高飘扬”。

于腾群先生发言

谭敬慧女士从微观视角深入剖析“工程仲裁特质与裁判视野”问题。其认为,工程争议具有“标的特殊”“程序特殊”“实体特殊”等特质;仲裁庭因而需要抽丝剥茧、演绎推理、正当呈现,使无章成为有序,做到析理释法、定纷止争。此外,其还从行业视野、工程视角和裁判理念等层面就工程仲裁案件的处理作了专业分享。

谭敬慧女士发言

陈奇明先生则主要分享了作为北仲仲裁员的心得体会。其认为,北仲具有良好工作氛围和刚正不阿风气;北仲仲裁员则长于钻研业务,且独立作出判断。对仲裁员而言,不仅需具备常识和逻辑,良知和敬畏也必不可少。

陈奇明先生发言

在此之后,就工程仲裁领域疑难热点的“工期问题”及“专家证人”,与会嘉宾开展了专题对话。该环节由北仲仲裁员谭敬慧女士主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杭先生、联合建管(北京)国际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邱闯先生、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大平先生围绕“建设工程仲裁中的工期问题”分享了专业意见。赵杭先生对工期鉴定可能遇到的实践问题作了分析,并认为应秉持谨慎态度,尽量避免鉴定。邱闯先生主张应使工期责任判断从定性转向量化,从而提升裁决结果科学度、提高工程管理科学性。张大平先生着重就工期鉴定实际操作流程进行了分析,并认为工期鉴定机构需要始终立场中立,向仲裁庭阐述真相。

赵杭先生发言

张大平先生发言

邱闯先生发言

北京海外君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军先生、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总经济师耿书文先生、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檀中文先生则就“工程仲裁的专家证人问题”进行了专业对话。崔军先生就专家证人制度在国外的应用作了介绍,并将东西方专家证人制度的实践区别归纳为中立性的考量及专家能力的差异。耿书文先生就专家证人制度在中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作了分析,其基于对专家证人制度实践应用的观察,认为有必要尽快跟进相关规范制度建设。檀中文先生则着重分享了“工程总承包质量争议中应用专家证人的思考”,对于适用的质量争议类型、专家证人的人选、专家报告的性质及使用等问题作了系统阐释。

崔军先生发言

耿书文先生发言

檀中文先生发言

会议最后,由北仲秘书长林志炜先生作闭幕致辞。林秘书长对于本次研讨会的精彩程度予以高度评价,并呼吁深化交流、形成建设工程仲裁共同体,共同提供优质争议解决服务。

部分嘉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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