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期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模拟仲裁活动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 Mon Dec 02 17:32:31 CST 2019   供稿人:沈韵秋

2019年11月29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又名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与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方合作组织的“第87期在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商事仲裁实务培训——模拟仲裁庭”活动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

律师在商事仲裁中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了仲裁案件程序的顺利推进,对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仲裁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北仲在践行公正、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的同时,一直致力于多元化争议解决人才的培养。本次模拟仲裁实务培训通过选取真实、专业的案例,邀请资深律师、学者及行业专家担任仲裁员并发表点评,为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学员提供零距离参与、观摩仲裁实践的宝贵机会,以期进一步提高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的经验和技能。

活动现场

本期模拟仲裁案件以北仲真实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则委托投资合同纠纷案件为蓝本,结合本会的实践经验进行了编制与开发。仲裁庭由本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先生、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外交学院教授孙积禄先生、以及被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杨敏女士共同组成,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上述三位老师均为各自行业中的顶级专家,同时也是本会的资深仲裁员,他们的出场为本次模拟仲裁活动增加了相当的分量和可观性。活动还邀请到北仲案件办理处处长陈亮宇先生担任特约点评人。本次培训的上述人员安排从资深律师、高校专家、企业法务、仲裁机构等不同角度予以充分搭配,使得学员们更为充分地感受到该活动所带来的全方位、多视野的仲裁实践观察。活动全程由北仲仲裁秘书沈韵秋女士主持。

本次活动的复盘点评环节是全场的亮点,使在场的青年律师朋友们受益匪浅。孙巍老师称赞了年轻律师的优秀表现,并精要地总结了案例体现的仲裁程序特点。第一,申请人一方应考虑仲裁庭对程序的组织和被申请人答辩权利,变更请求应当提前说明,不要采用突袭方式;第二,仲裁不一定像诉讼程序严守各个步骤,而是选取合适方式组织程序;第三,仲裁庭鼓励双方就争议问题充分辩论,以免形成先入为主的判断;第四,要辩证看待区域文化影响下的审理方式差异,本案的审理方式偏向纠问式,与英美法系下辩论式程序不同,但能够在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保证效率、节省成本,适应中国纠纷数量多的现实情况。孙巍老师还就一些实践问题向学员提出建议:对每一项请求所指向的证据、法律依据要做好充分准备;表达应使用法言法语,展现律师专业素养;团队之间做好分工,在事实、观点等方面口径一致;诚信配合、据实陈述,承认理据中可能存在缺憾,会给仲裁庭好的印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巍先生点评发言

杨敏老师同样肯定了本次模拟庭审的精彩过程,认为在仲裁员主导下,双方焦点集中,充分地把案件争议点推向高潮。随后,杨老师延申阐述了诚信参与仲裁程序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向双方学员提出了建议。案例的重要争议焦点在于合同的性质为投资关系抑或借贷关系,双方的主张一定要有充分的依据支持,形式可以是双方的日常沟通记录证据,或司法案例、司法解释等,而不能只是一味的提出主张,或空洞地引用法律条文。杨老师提示学员,仲裁是专家断案,仲裁员在各个行业领域具有深入经验,一定要诚信参加仲裁活动,如果任何一个主张没有证据支持,可能就会变成一种表演,对于己方主张的观点和代理的当事人的权益不会有帮助。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杨敏女士点评发言

孙积禄老师认可了双方学员专业、投入的表现,并结合本次庭审向学员们分享了对仲裁活动的独到见解。孙积禄老师认为,仲裁的最大魅力在于“尊重”,一方面是尊重当事人,仲裁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开放、平等的特点,保证各方当事人和仲裁庭的充分交流;另一方面是尊重交易习惯,由行业专家以专业眼光对法律问题做出专业判断。关于律师在仲裁中的作用,孙积禄老师强调,律师应当内有专业思维、外有专业形象,具体体现包括:对案情应当非常熟悉;提出的仲裁请求明确、合理、规范;提交的证据连续编号、重点清晰等。孙老师还结合庭审情况,建议学员在仲裁实践中尽量做到语言表述上的简洁,灵活、准确地运用专业术语;与仲裁庭有眼神交流,了解仲裁庭关注的重点;诚信地进行庭上表达,避免证据拖延、过分主张、情绪激化等问题。

外交学院教授孙积禄先生点评发言

三位老师点评结束后,本期特约点评人北仲案件办理处处长陈亮宇先生对整场活动进行了总结性发言。陈处长首先感谢了为模拟仲裁活动提供了大力支持的合作单位、本期及各期活动的仲裁员老师以及参与培训的学员。其后,陈处长从商事仲裁的源流出发,向在场律师朋友分享了四点体会。第一,商事仲裁于商业社会中产生,仲裁中之所以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及庭审要求双方尊重、诚信合作,是由于这些原则也是商业活动的根基;第二,通过商事仲裁解决纠纷是借助双方当事人信任的中间人对商业逻辑的准确判断,其公信力源于人们在商事环境中自然认可的权威,而不是外界赋予的权威,因此特别强调仲裁参与者的专业素养;第三,仲裁活动需要规则意识,意思自治不代表不尊重规则,仲裁领域顶尖人才的专业能力还体现在其掌握规则;最后,仲裁强调诚信合作,好的裁决不是仲裁庭一己之力做出,必须有优秀的律师参与,在诚信合作的背景下通过专业努力获得,这就是仲裁的魅力所在。陈处长勉励在场学员在今后的律师道路中,始终坚持公正、诚信、专业的初心,为当事人更好地服务、为社会增添更多的公正,通过商事仲裁的发展推动商事事业的发展。

北仲案件办理处处长陈亮宇先生点评发言

为达到对仲裁情境的全面了解和充分准备,在本期模拟庭审前,北仲仲裁秘书沈韵秋女士和齐宸女士对参与的学员们进行了为期半天的指导交流,就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程序推进、庭审技巧以及律师代理案件要旨等进行了系统讲解。



庭前交流

本次活动中,双方代理学员积极协作,在原有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发挥创意,就模拟庭审的程序和实体内容进行了创新设计,包括变更仲裁请求、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旁听申请等。庭审过程中,双方代理学员在深入研究案件的基础上,提出了各自的主张,进行了精彩的论辩。上述环节设计和庭审表现,体现出的不仅仅是学员们对仲裁程序的掌握,更是对现代商事仲裁制度理念的娴熟运用。双方积极认真应对本次模拟仲裁的态度,充分展现了律界新人热情、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成熟律师代理人风采。

模拟庭审自庭前评议环节开始,仲裁庭通过展示其对案件材料的基本判断和考量,为学员们展示了仲裁庭关注的争议焦点和审理思路。仲裁庭也以其丰富的审理经验和高超的专业水准,恰当地引导庭审走向、把握争议焦点,展现出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所独具的程序灵活、专家断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等特点。

庭前评议

庭审进行中



双方代理学员庭审陈述

最后,本期新律师培训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集体合影留念

北京市实习律师商事仲裁实务培训作为北仲系列主题培训活动中的一项,旨在加强律师对商事仲裁的深入了解,从而形成商事仲裁案件参与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商事仲裁行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我们诚挚欢迎律师界同仁及对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感兴趣的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并参与到北仲的各类讲座及研讨活动之中。亦可关注北仲官网及微信公众账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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