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期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模拟仲裁活动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 Tue May 14 12:44:09 CST 2019   供稿人:沈韵秋

2019年5月12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又名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与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方合作组织的“第80期在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商事仲裁实务培训——模拟仲裁庭”活动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

律师在商事仲裁中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了仲裁案件程序的顺利推进,对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仲裁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北仲在践行公正、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的同时,一直致力于多元化争议解决人才的培养。本次模拟仲裁实务培训通过选取真实、专业的案例,邀请资深律师、学者及行业专家担任仲裁员并发表点评,为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学员提供零距离参与、观摩仲裁实践的宝贵机会,以期进一步提高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的经验和技能。

活动现场

本期模拟仲裁案件以北仲真实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则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为样本,结合本会的实践经验进行了编制与开发。仲裁庭由本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洪积先生、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宋红梅女士、被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先生共同组成,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上述三位老师均为各自行业中的顶级专家,同时也是本会的资深仲裁员,他们的出场为本次模拟仲裁活动增加了相当的分量和可观性。活动还邀请到北仲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处长张皓亮先生担任特约点评人。本次培训的上述人员安排从资深律师、高校专家、企业法务、仲裁机构等不同角度予以充分搭配,使得学员们更为充分的感受到该活动所带来的全方位、多视野的仲裁实践观察。活动全程由北仲仲裁秘书王绵女士主持。

本次活动的复盘点评环节是全场的亮点,使在场的青年律师朋友们受益匪浅。王洪亮老师首先肯定了在场学员们认真准备的态度以及抓住核心的能力,也结合本次探矿权纠纷的具体案情进行了点评。王老师指出,当事人最初进行交易设计时可能有种种考虑,但在进入争议解决环节后,律师要非常注重法律的表达,也就是如何从法律角度理解交易安排并提出主张,这既考验法律专业知识是否扎实,也需要有相应的事实依据作为支撑。本案中,申请人的主张可能涉及委托或信托关系,可以进一步进行梳理,而被申请人对于合同变更的主张,也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先生点评发言

随后,宋红梅老师也赞扬了双方学员的稳定发挥、精确表达及团队合作,并提出了三种思维模式上的建议:首先,是聚焦思维。律师在案件办理中应当聚焦对案件有重要影响的点,特别在庭审时需要在最短时间内呈现观点、陈述事实,帮助仲裁庭了解问题核心。其次,是同理心思维。换位思考是最好的沟通方式,如能在和当事人及其他各方沟通时具有同理心,可以达到更好的沟通效果,特别在调解中会有很大的帮助。第三,是多元化思维。这有助于从不同角度思考、破解问题。正如本次仲裁庭的组成,多元化、差异化的匹配也从源头上保证了仲裁的质量。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宋红梅女士点评发言

李洪积老师结合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年轻律师提供了宝贵的指引:优秀的法律人,在表述术语时必须全面了解其内涵与外延,以及其法律效果;同时,应形成不断学习的工作习惯,要试图将所有接触的法律问题弄清楚,除了熟悉基本法律规则,还需要尽可能熟悉部门法领域的问题;此外,聚焦问题也很重要,优秀的律师具备选择争议焦点的能力;而且,能够根据受众的接受能力和喜好来选择表达的内容,会讲法律的故事,法律理论要自洽。李老师勉励学员,年轻的律师离开校园后一定要注意再学习和再培训,从初出校园的年轻律师到优秀律师、精英和行家,有很长的路要走。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洪积先生点评发言

三位老师点评结束后,本期特约点评人张皓亮处长对整场活动进行了总结性发言。张处长介绍了仲裁与诉讼相比最重要的三个特性:第一,是意思自治。仲裁完全依赖于当事人的选定,当事人所拥有的选择权,实际上实现了争议解决的灵活化。从实体角度,仲裁的意思自治体现在按照约定裁判,并谨慎适用合同无效的规则,因为意思自治也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利益;从程序角度,仲裁程序也会最大限度地尊重双方的自由约定。第二,是专家断案。实践中所涉及的大量事实查明问题与部门法争议,需要行业专家进行判断。而且不仅是信息的判断,即便在信息收集的过程,不尽专业的表达在专家这里也可以被弥补成专业的理解。第三,是便于执行。仲裁裁决通过纽约公约可以在域外得到承认与执行,相比于法院判决的执行更加便利。同时张处长也介绍到,在仲裁这个平台中,律师可以体验不同角色的魅力,好的仲裁员能够成就好的律师,好的律师能够成就好的仲裁员,这将有助于打造一个共同体,以共同提高仲裁的水平。

北仲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处长张皓亮先生点评发言

为达到对仲裁情境的全面了解和充分准备,在本期模拟庭审前,北仲仲裁秘书王绵女士和沈韵秋女士对参与的学员们进行了为期半天的指导交流,就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程序推进、庭审技巧以及律师代理案件要旨等进行了系统讲解。



庭前交流


本次活动中,双方代理学员积极协作,在原有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发挥创意,就模拟庭审的程序和实体内容进行了创新设计,包括提出管辖权异议、提交补充证据、提出旁听申请等。庭审过程中,双方代理学员在深入研究案件的基础上,提出了各自的主张,进行了精彩的论辩。上述环节设计和庭审表现,体现出的不仅仅是学员们对仲裁程序的掌握,更是对现代商事仲裁制度理念的娴熟运用。双方积极认真应对本次模拟仲裁的态度,充分展现了律界新人热情、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成熟律师代理人风采。

模拟庭审自庭前评议环节开始,仲裁庭通过展示其对案件材料的基本判断和考量,为学员们展示了仲裁庭关注的争议焦点和审理思路。仲裁庭也以其丰富的审理经验和高超的专业水准,恰当地引导庭审走向、把握争议焦点,展现出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所独具的程序灵活、专家断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等特点。

庭前评议

庭审进行中



双方代理学员庭审陈述


最后,本期新律师培训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集体合影留念

北京市实习律师商事仲裁实务培训作为北仲系列主题培训活动中的一项,旨在加强律师对商事仲裁的深入了解,从而形成商事仲裁案件参与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商事仲裁行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我们诚挚欢迎律师界同仁及对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感兴趣的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并参与到北仲的各类讲座及研讨活动之中。亦可关注北仲官网及微信公众账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资讯。

示范条款    复制 如何起草仲裁条款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版权所有:北京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12026795号-1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69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