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仲裁论坛秋季研讨会暨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盘问技巧训练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Mon Sep 10 16:34:30 CST 2018   供稿人:许捷

2018年9月7日至9月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北仲)、北京国际仲裁论坛、德辅大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了“北京国际仲裁论坛秋季研讨会暨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盘问技巧训练”活动。本次活动尝试和创新了北京国际仲裁论坛线下年度研讨会的组织形式:首日,特邀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王鸣峰资深大律师及其团队以普通法视角分析了国际商事仲裁、投资仲裁中的相关实务经验,并由北京国际仲裁论坛创始人卢松教授主持展开研讨。次日,再由德辅大律师事务所谭允芝、王鸣峰、毛乐礼三位资深大律师结合具体案例演练、展示、讲解了国际仲裁中证人盘问的过程,让与会嘉宾有机会更直观地体验和感受国际仲裁的实务细节。

林志炜秘书长致辞

卢松教授致辞

王鸣峰资深大律师致辞

在首日研讨活动中,北仲秘书长林志炜、北京国际仲裁论坛创始人卢松教授、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王鸣峰资深大律师分别致辞。其中,林志炜秘书长在其致辞中表达了北仲对北京国际仲裁论坛努力打造一流“仲裁共同体”的钦佩和支持,并对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的同仁致以谢意,感谢他们愿意无私分享国际仲裁的实践经验。

王鸣峰资深大律师、萧子谦大律师分享经验

首日第一节研讨由德辅大律师事务所王鸣峰资深大律师、萧子谦大律师就“国际仲裁中的证人、证据准备”进行介绍。王鸣峰资深大律师特别提及,虽然普遍认为大陆仲裁程序似乎更为侧重书面证据文件、国际仲裁程序更为侧重证人证言,但这或许是一种对仲裁审理程序的误读。在仲裁程序中,证人证言、书面证据和证物都共同服务于事实查明的需要,但对于争议事实的不同理解可能影响不同知识背景的仲裁庭对证据形式采信的不同偏好。就普通法下的证人准备而言,应特别注意确保证人证言的内容符合证人所理解的用语习惯和事实认知。此外,王鸣峰资深大律师还结合其自身经验,提示企业法务在可能涉及国际仲裁的相关交易中,应谨慎对待与合作方的每一次谈判和沟通,带着证据准备的思维处理相关事项,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黎逸轩大律师分享经验

孙华伟律师分享经验

第二节研讨由德辅大律师事务所黎逸轩大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华伟律师就“投资仲裁:基本原则及实践”进行研讨。黎逸轩大律师首先结合海牙常设仲裁法院设立的历史背景介绍了投资仲裁的由来,并指出在“一带一路”投资热的背景之下,中国法律人关注投资仲裁和投资调解两种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是一种时代的需要。孙华伟律师则结合其团队参与代理的安城诉中国案例详细讲解了中国律师参与国际投资仲裁所需要面临的种种挑战。她指出,作为门槛,志在从事投资仲裁的律师首先需要透彻理解并熟练运用投资仲裁的规则和实践。在此基础上,中国仲裁从业者和利益相关者或应更多地参与到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过程之中,贡献更多的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就投资仲裁实务而言,孙华伟律师还详细介绍了投资仲裁中仲裁员选定/指定的考量因素、程序令的颁布及应对、分步审理安排的应对、信息披露的处理等相关事项。

9月7日第三环节研讨
从左到右:姚宏敏、曹丽军、丁建勇、王生长、邢修松、彭禧雯

第三节研讨由北仲副秘书长丁建勇、汇仲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生长主持,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事研究中心主任姚宏敏、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律师、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修松律师、德辅大律师事务所彭禧雯大律师组成研讨组,分别从“仲裁员如何避免超裁”“仲裁员的权利清单(以SIAC规则为例)”“仲裁员对不当行为的制裁”“仲裁对迟交文件的处理”四个方面探讨“国际仲裁中仲裁员的权力”。与会嘉宾分别从不同仲裁机构的仲裁实践出发,介绍了仲裁庭在管理和推进仲裁程序中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应该关注的权力边界问题。丁建勇副秘书长结合北仲实践评论认为,探讨仲裁员权力的具体问题时,需要综合考量法律、仲裁规则的规定和特定法域中通行的司法理念。因仲裁庭负有组织、推动仲裁程序的义务,其权力的探讨也应集中于相应的“权力”是否能够更高效地推动仲裁审理、更好地保障仲裁裁决能够切实解决争议。

9月7日第四环节研讨
从左到右:邓建文、费佳、陈福勇、卢松、刘郁武

首日最后一节研讨由北仲副秘书长陈福勇博士、北京国际仲裁论坛创始人卢松教授、德辅大律师事务所邓建文大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郁武律师、Herbert Smith Freehills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合伙人费佳律师共同主持,以Tylney Hall开放讨论形式就与会嘉宾事先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讨论。其中,陈福勇副秘书长结合北仲实践,分别就“仲裁员回避事宜的申请时机”“证人证言在缺席程序中的处理”“仲裁程序令的使用”“紧急仲裁员与临时措施”四个问题进行了评论。值得关注的是,就有关“证人证言在缺席程序中的处理”问题的讨论中,陈福勇副秘书长进一步回应了本次研讨的主题。他提出,要准确理解仲裁程序中证人证言的形式和功能,还应掌握普通法和大陆法诉讼程序构造和法律传统的异同。在大陆法中,作为证据形式之一的当事人陈述实际上起到普通法系下证人证言的部分作用,对当事人陈述的分析和采信也是仲裁庭审理的组成部分。另外,卢松教授在本节讨论中还就北仲处理的大陆首例适用紧急仲裁员程序的仲裁案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引起了与会各方的关注和讨论。首日的研讨活动也就此顺利结束。

谭允芝资深大律师分享经验

毛乐礼资深大律师分享经验

在次日的研讨活动中,首先由德辅大律师事务所谭允芝资深大律师、王鸣峰资深大律师和毛乐礼资深大律师分享了“国际仲裁庭审技巧入门:主问和盘问”的实务经验。紧接着,由毛乐礼资深大律师、吴浩峰大律师与方达律师事务所彭玥园律师,王鸣峰资深大律师与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彦华律师合作,以一则改编案例为基础,演练和展示了对于事实证人、专家证人的盘问技巧。真实、精彩的盘问过程也让与会嘉宾对于证人盘问这一国际仲裁重要实践建立了较为直观的认知。本次活动也在热烈的讨论中落下帷幕。

毛乐礼资深大律师(左一)展示事实证人盘问过程

王鸣峰资深大律师展示专家证人盘问过程

北仲始终致力于推动仲裁行业形成对先进仲裁理念、规则的普遍共识,并积极引进国际一流的仲裁经验。北仲相信,一流的仲裁员、一流的仲裁律师和一流的公司法务互相交流、精诚合作就能产生一流的仲裁实践。一流的仲裁实践最终才能成就一流的仲裁机构。北仲将继续为此努力,支持北京国际仲裁论坛扩大影响、支持仲裁业界同仁的相关研讨、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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