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风正帆满 律师梦已起航 ——第66期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模拟仲裁活动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 Tue Nov 07 17:36:39 CST 2017   供稿人:王绵

2017年11月3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又名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与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方合作组织的“第66期在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商事仲裁实务培训——模拟仲裁庭”活动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力量,其在商事仲裁中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了仲裁案件程序的顺利推进,对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仲裁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有重要的影响。模拟仲裁实务培训本旨在于通过对仲裁环节的零距离参与、观摩、交流的方式,进而为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学员们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以期进一步提高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的经验和技能。

活动现场

本期模拟仲裁活动精心选用了北仲真实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则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样本,结合本会的实践经验进行编制与开发,并与双方代理学员积极协作,进行了较大程度的创新。本次庭审表面看似为简单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但仲裁庭与学员们共同就工程款、质保金的时效问题以及工程施工合同中经常遇到的审理范围、工程增量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挖掘,充分展示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庭审思维和裁判逻辑,体现了北仲在解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成熟思路和开放态度。本次活动在原有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学员们积极思考与创新,申请管辖权异议、提出仲裁反请求等环节的独特设计,举证质证环节的针锋相对、庭审辩论环节中的灵活对抗,更丰富了本期庭审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内容,使得整场活动精彩纷呈。

结合本期案例性质,本会对于本期培训的组织进行了深度的挖掘和安排。本期培训的仲裁庭由本会主任指定的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裴克炜先生担任首席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法律部副主任黄建国先生、被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邱金兰女士共同组成,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上述三位老师均为建设工程行业中的顶级专家,他们的出场为本次模拟仲裁活动增加了相当的分量和可观性。此外,本期活动还邀请到北仲业务一处副处长/立案室负责人陈亮宇先生担任模拟仲裁的特约点评人。本次培训的上述人员安排从律师实践、企业实务、仲裁机构等不同角度予以充分搭配,使得学员们更为充分地感受到本次活动所带来的全方位、多视野的仲裁实践观察。活动全程由北仲品牌管理高级主管许捷先生主持。

为达到对仲裁实际情境的全面了解和充分准备,在本期模拟庭审前,北仲仲裁秘书储欧亚先生对参与的学员们进行了为期半天的指导,就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程序推进、庭审技巧、律师代理案件要旨及仲裁条款的拟定等进行了系统讲解。组织者与学员在原有案情基础上协同创新,建立即时沟通机制,也为模拟仲裁的精彩展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整场活动更加还原仲裁庭审的真实场景。



庭前培训



双方代理学员庭审陈述

此外,庭前评议环节的展示也为学员们揭开了仲裁庭最为神秘的面纱,仲裁庭通过展示其对案件材料的基本判断和考量,给学员们充分展示了仲裁庭关注的争议焦点和审理思路。与此同时,整个庭审中,仲裁庭也以其丰富的审理经验和高超的专业水准,恰当地引导庭审走向、把握争议焦点、充分展现了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所独具的程序灵活、专家断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等特点。

庭前评议

庭审进行中

模拟仲裁庭审结束后,三位资深仲裁员就本期活动进行了复盘点评。三位老师都对本次参与庭审学员的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赞赏,同时,为达到真正干货式分享的目的,三位老师也更多地结合双方的庭审表现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画龙点睛且务实全面的评价,不仅为参加模拟仲裁的学员们带来了有针对性的指点和帮助,更为到场的所有学员们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经验和借鉴:

裴克炜先生、黄建国先生、邱金兰女士点评发言

裴克炜先生结合自己的经验,首先从整体上对新律师的庭审表现提出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一方面,对于当事人来说,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应当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准确把握仲裁策略,深入挖掘争议实体上的焦点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仲裁庭来说,律师应当在庭审前做足工作、充分准备、注重细节,庭审中精神集中,努力展现出成熟而清晰的庭审思路。正如裴老师点评时所说,一个优秀的律师上庭后应当是一个拳击手,拳拳出击,招招制敌。同时,裴老师还向在场的新律师介绍了仲裁的不公开审理、执行便捷、程序灵活等特点,并鼓励在场的学员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供大家尝试,希望大家通过不断实践最终成为优秀的律师。

随后,黄建国先生对模拟仲裁学员的出色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在场学员即将步入执业律师队伍和踏上人生的新征程表示了由衷祝贺。黄老师结合央企实务和审理经验,从仲裁程序的三个层面、分三个维度对在场学员提出了建议。一方面,律师应当准确把握仲裁案件开庭前、庭审过程中、庭审后这三个关键阶段,充分熟悉案情、做好全面准备、注重细节问题、保持良好沟通、充分把握仲裁程序推进。另一方面,律师应当准确把握代理人、仲裁员和当事人这三个维度,通过和当事人的沟通全面深入了解案情、保持和仲裁机构办案秘书的及时协调,努力用自己的观点和依据说服仲裁员。点评结束前,黄老师衷心祝福在场学员早日实现自己的律师梦,为中国法治建设作出每个法律人不可替代的贡献力量。

紧接着,邱金兰女士从双方当事人的需求角度出发,向在场学员指出了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应当注意的问题。邱老师重申,评价一场庭审的好坏,其实不完全取决于仲裁庭,更取决于代理人的配合协调。而同时,证据是整个庭审过程中和仲裁员了解全部案件事实的关键,评价一个律师代理水平的高低,仅凭满腔激情是不够的,律师应当更加注重证据的运用。依靠组织证据来支撑诉求,把握证据之间的衔接性、逻辑性并形成证据链,进而获得仲裁庭的支持。最后,邱老师对在场学员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并祝福在场的学员在走向律师执业岗位的过程中开启一个新的启程。

北仲业务一处副处长/立案室负责人陈亮宇先生点评发言

三位老师点评结束后,本期特约点评人陈亮宇副处长对双方学员的精彩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陈处长结合其在仲裁机构的工作经验,向在场学员分享了三点心得:第一,律师要有公正的理念。律师作为代理人,应当努力通过自己的专业水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初心,避免发生故意制造程序障碍和审理障碍的情况。第二,律师要有职业共同体的理念。律师在仲裁案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只有通过法律共同体中每一位成员的共同努力,相互协调、精诚合作,才能演绎一场精彩的庭审,并进而形成伟大的裁决。第三,律师要有专业的精神。在程序上,律师应当充分熟悉仲裁程序,合理运用仲裁策略和技巧,在仲裁程序中体现出律师的专业和细致;在实体上,律师要真正吃透案件,在法律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通过自己的认真和专业影响、说服仲裁庭。点评结束前,陈处长鼓励在场学员在律师的道路上,不断努力把仲裁事业、法治事业推向更高潮。

最后,本期新律师培训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集体合影留念

北京市实习律师商事仲裁实务培训作为北仲系列主题培训活动中的一项,其旨在加强律师对商事仲裁的深入了解,从而形成商事仲裁案件参与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进而促进商事仲裁行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我们诚挚欢迎律师界同仁及对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感兴趣的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并参与到北仲的各类讲座及研讨活动之中。亦可关注北仲官网及微信公众账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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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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