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律师风采,共享仲裁盛宴
——第62期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模拟仲裁活动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 Mon May 22 18:33:06 CST 2017   供稿人:王绵

2017年5月19日上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又名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与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方合作组织的“第62期在京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商事仲裁实务培训——模拟仲裁庭”活动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力量,律师在商事仲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其仲裁代理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的提高,不仅能够切实高效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仲裁案件程序的顺利推进,进而促进仲裁行业的健康发展。模拟仲裁实务培训本旨在于通过对仲裁环节的零距离参与、观摩、交流的方式,进而为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学员们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以期进一步提高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的经验和技能。

活动现场

本期模拟仲裁活动选用北仲真实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则1.5亿元金融纠纷案件为样本,结合本会的实践经验进行编制与开发,并与双方代理学员积极协作,进行了较大程度创新。本次庭审表面看似为简单的贷款抵押合同纠纷,但仲裁庭与学员们共同就特殊不动产抵押权的认定以及罚息标准的探讨等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充分展示了金融合同纠纷的庭审思维和裁判逻辑,反映了仲裁对金融行业资金融通更为开放的态度。本次活动在原有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学员们积极思考与创新,管辖权异议、旁听环节和仲裁员回避的独特设计、举证质证环节的争锋相对、庭审辩论中的灵活对抗,更丰富了本期庭审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内容,使得整场活动精彩纷呈。

庭审进行中

结合本期案例性质,本会对于本期培训的组织进行了深度的挖掘和安排。本期培训的仲裁庭由本会主任指定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仲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女士担任首席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原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女士、被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刘轶先生共同组成,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上述三位老师均为金融行业中的顶级专家,他们的出场为本次模拟仲裁活动增加了相当的分量和可观性。此外,本期活动还邀请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先生担任模拟仲裁的特约点评人。本次培训的上述人员安排从立法专家、金融实务、律师从业、仲裁机构等不同角度予以充分搭配,使得学员们更为充分地感受到本次活动所带来的全方位、多视野的仲裁实践观察。活动全程由北仲工作人员储欧亚先生主持。

为达到对仲裁实际情境的全面了解和充分准备,在本期模拟庭审前,本会仲裁秘书储欧亚先生对参与的学员们进行了为期半天的指导,就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程序推进、庭审技巧、律师代理案件要旨及仲裁条款的拟定等进行了系统讲解。组织者与学员在原有案情基础上协同创新,建立即时沟通机制,也为模拟仲裁的精彩展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整场活动更加还原仲裁庭审的真实场景。

庭前培训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在组织者的安排下,引入了现场同步速录的方式进行庭审记录。这也是目前北仲对于真实案件开庭所做的国际化革新:通过“有言必录”的方式,将仲裁庭以及案件代理人在庭审中的发言进行最为全面、完整、客观的记录,进而帮助整个庭审能够全方位最大化的予以固定和还原。



双方代理学员庭审陈述


此外,庭前评议环节的展示也为学员们揭开了仲裁庭最为神秘的面纱,仲裁庭通过展示其案件材料的基本判断和考量,给学员们充分展示了仲裁庭关注的争议焦点和审理思路。与此同时,整个庭审中,仲裁庭也以其丰富的审理经验和高超的专业水准,恰当地引导庭审走向、把握争议焦点、充分展现了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所独具的程序灵活、专家断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等特点。

活动现场

模拟仲裁庭审结束后,三位资深仲裁员就本期活动进行了复盘点评。三位老师都对本次参与庭审学员的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赞赏,同时,为达到真正干货式分享的目的,三位老师也更多地就双方庭审表现中的不足给予了指正并提出相应的建议。画龙点睛且务实全面的评价,不仅为参加模拟仲裁的学员们带来了有针对性的指点和帮助,更为到场的所有学员们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经验和借鉴:

原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姚红女士点评发言

首先,姚红老师对双方的出色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仲裁过程中律师如何能够有节奏、观点明晰地推进仲裁程序的问题,为学员们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一方面,申请人的律师应当在庭审中围绕仲裁请求进行论述,针对每一项仲裁请求应当向仲裁庭准确而明晰地说明其法律依据、合同依据、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另一方面,被申请人的律师应当针对申请人的意见逐条回应,不论是发表答辩意见或是提出仲裁反请求,均应当做到清晰、明确。此外,律师应当遵循仲裁庭的程序安排,以确保明确的程序阶段性。最后,姚老师建议双方应当从案件事实和材料本身多下功夫,紧扣合同约定来提出各自的主张和抗辩。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刘轶先生点评发言

其后,刘轶老师高度肯定了庭审过程中各方配合的默契程度,称赞本次模拟仲裁庭活动给人带来了身临其境的仲裁体验。同时,刘老师也从其作为仲裁员实际审理案件的角度,与学员们分享了自己的体会。第一,在整个庭审程序的推进过程中,仲裁庭均充分询问和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充分体现了友好仲裁的文化和理念。第二,把握好仲裁规则是律师代理好一个仲裁案件的首要前提,本次庭审双方分别就律师费提出了仲裁规则依据和案例依据,为仲裁庭接受当事人的主张和抗辩提供了一定的合理性。第三,双方应当在实体审理程序开始前就程序性问题有一个把握,对于程序性事项要在实体审理程序开始前集中解决,并特别注意仲裁规则规定的时间节点。

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丽霞女士点评发言

最后,张丽霞老师高度肯定了双方的认真准备和成熟表现,赞扬双方的律师团队都充分运用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对案件本身的把握准确,双方的投入和表现可圈可点。同时张老师也从律师前辈的角度为学员们提供了几点意见。第一,律师应当更加注重自己的精神面貌和精神状态,庭审参与方的正装出席,能够为各方带来更加职业化的尊严感。第二,律师应当更加注重团队作战,并注意主辅分配和战略战术制定,围绕同一个目标进行深入研究挖掘。第三,律师应当吃透案件、把握全局,针对仲裁庭和对方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胸有成竹,对于案件细节应当熟记于心,努力说服仲裁庭按照自己的方向走。诚如张老师点评时提醒律师代理案件需要注意的那样,“其实九十度和一百度的开水相差并不多,当我们把所有法律文件都吃透了,实际上才可能达到九十度;在实际案件处理中,只有把所有法律文件、知识要点都融化到我们的血液中,才能达到一百度乃至沸腾。这样才能做到烂熟于心。”

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林志炜先生特约点评

三位老师点评结束后,本期模拟仲裁特约点评人林志炜秘书长从两个方面对整场活动进行了总结性点评,他认为:第一,本次模拟仲裁庭活动为律师带来了良好的仲裁体验。不论是友好、平等的坏境,还是以争议解决为核心的、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和程序安排,抑或是优秀、专业、公正的仲裁员队伍,都是本着为当事人服务的精神进行协作,进而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第二,律师应当通过本次庭审提升自己的争议解决技能。首先,通过吃透案情、代入法律规则规定、注重细节等方面提升自己在庭审中的自信,把握主动性;其次,更加注重团队精神,以庭审为中心,在协作配合方面加以完善;再次,通过进一步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去展示庭审内容,如远程询问证人、远程调取证据等,以达到争议解决的目的;此外,律师应还当有具备延伸性的思维,通过争议解决来弥补风险和漏洞,以帮助当事人从源头避免争议的发生,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正如林秘书长点评环节时一开始所说的那样,“应用法律与学习法律不完全相同。在一个个案件里,将法律具体到权利义务上来,这是一个思维方式的转变。而唯有将这一转变考虑透彻,律师才能真正的发挥他们在案件之中的主动性。”

最后,本期新律师培训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集体合影留念

北京市实习律师商事仲裁实务培训作为北仲系列主题培训活动中的一项,其旨在加强律师对商事仲裁的深入了解,从而形成商事仲裁案件参与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进而促进商事仲裁行业的和谐、健康、稳定发展。我们诚挚欢迎律师界同仁及对多元化争议解决事业感兴趣的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并参与到北仲的各类讲座及研讨活动之中。亦可关注北仲官网及微信公众账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获取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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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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