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律思维的若干问题”主题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Tue May 03 13:54:29 CST 2016   供稿人:马骁潇

2016年4月28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主办的2016年第二期(总第124期)仲裁员沙龙活动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本期沙龙主题为“仲裁法律思维的若干问题”,主讲人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梁慧星教授,沙龙由本会副秘书长陈福勇主持,本会仲裁员共一百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带领法制办行政复议处的工作人员共同听讲。

 

梁慧星主任主讲

 陈福勇副秘书长主持

首先,陈福勇副秘书长热烈欢迎了到会嘉宾,并做了简短精彩的开场。随后,主讲人梁慧星主任运用多年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为与会专家同仁娓娓道来了一场深入浅出、点面俱到的讲座。梁主任从宏观角度结合中央倡导法治思维的现实背景分析了何谓仲裁法律思维,他指出公正是任何一个仲裁机构追求的核心价值,也是引导中国仲裁事业健康发展的标准,而运用仲裁法律思维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紧扣法律规定、理清法律关系,从而实现裁决结果的社会正义与法律正义。

接下来,梁主任从微观角度,将案件分析方法论与裁判案件中的具体实务问题相结合,深入剖析了仲裁法律思维在裁判案件中的构建与运用。梁主任详细阐述了请求权基础与抗辩的分析方法、仲裁庭在庭审中应主动查明的事项、法律逻辑性对法律思维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合同法》、 《公司法》的具体条文分析了实务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异同以及虚假仲裁等热点问题,同时强调了法律解释的顺位与法律漏洞的补充方法。整场讲座实务性强,内容丰富,对仲裁员裁量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沙龙活动现场

讲座结束后,参加沙龙活动的仲裁员反响热烈、提问踊跃,与主讲人梁慧星主任就沙龙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交流,问题涉及巨额违约金的裁量方法、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界限划分、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的现实考量等方面,梁主任也就相关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经验和观点。最后陈福勇副秘书长对此次沙龙活动进行了总结,同时提醒各位仲裁员,不仅仅在审理仲裁案件时要运用裁判思维,在日常工作中对仲裁案件进行分析点评时,也要注意运用裁判思维,不能片面、武断地发表意见。

本次沙龙活动在与会者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之后我们将对沙龙材料进行整理,以便仲裁员参考使用。

 

  与会嘉宾老师提问

仲裁员沙龙是北仲举办的系列活动,旨在为本会仲裁员提供交流办案技能、裁判方法,研讨立法、司法、行业热点法律实务问题的平台。部分沙龙向包括非本会仲裁员的相关领域的各界人士开放,欢迎关注本会官网及本会微信公共账号(“北京仲裁”)获取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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