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执行常见问题探讨”主题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Thu Jul 03 00:00:00 CST 2014   供稿人:章杰超

    2014年6月26日,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下称北仲)主办的2014年第五期(总第109期)仲裁员沙龙活动在北仲国际会议厅成功举办。本期沙龙主题为“仲裁裁决执行常见问题探讨”,主讲人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法官、北京市法院执行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会员高明博士。 本次沙龙由本会仲裁员、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肖龙先生主持。本会近80名仲裁员参加了本次仲裁员沙龙活动。

主讲人高明法官
主持人肖龙先生

    高明法官表示,随着经济飞速发展,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经济矛盾和经济纠纷不可避免会大量产生,仲裁对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民事纠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仲裁案件的数量也不断增加,法院受理的以仲裁裁决作为执行依据的执行案件数量也逐年增长。如何能更好的维护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得到落实,是非常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

    结合本次沙龙的主题,高明法官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做了阐释。高法官认为,影响仲裁裁决可执行性的实体性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裁决内容不明确;第二,给付义务不确定;第三,履行方式不统一;第四,行为履行不具体或履行条件不具备;第五,执行内容客观上无法实现;第六,判付利息容易导致歧义。就程序方面而言,高法官认为以下一些因素是可能影响仲裁裁决可执行性的重要因素,包括当事人信息失准、仲裁中无法追加第三人等。

    高法官还表示,为确保仲裁案件及其执行工作的权威,更好的树立仲裁工作的公信力,仲裁和法院应加强交流沟通。高法官建议通过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就仲裁和执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进行研讨;建立司法审查、执行与仲裁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探索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及执行过程中的矛盾化解的有效方法。高法官的发言得到了与会仲裁员的普遍认可。

仲裁员提问
沙龙现场

    在提问阶段,仲裁员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包括设定支付条件的裁决可否执行、行为裁决的执行、被查封财产的执行等,高明法官均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北仲一贯注重与法院的沟通交流,经常组织沙龙、研讨会等活动就实践当中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不断总结经验,尽量使北仲的仲裁裁决都能够得到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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