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中的若干实务问题》讲座通知

发布时间: Fri Aug 10 00:00:00 CST 2012   供稿人:陈亮宇

    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建筑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各界也有很多新的认识。基于上述情势以及审判实务的需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高院)以及相关法院的业务庭室,首次组成了专项调研小组,对“司法解释”出台后的审判实务进行了专项调研。在研究了大量案例,征询了审判一线的法官、政府主管部门、施工企业以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律师、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形成了一份调研成果,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判实务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具体参考意见。

    作为在建设工程纠纷解决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曾应邀与市高院调研小组进行了专题交流。如今,调研成果顺利出台,对于北京市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必将产生积极影响。为此,北仲专门与北京市律协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合作,邀请调研成果执笔人、市高院民一庭陈旻法官在北仲举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中的若干实务问题”讲座,与大家共同交流有关调研成果的起草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讲座题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中的若干实务问题
主讲人:陈 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主持人:朱建岳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时间:2012年8月23日下午2点到5点
地点: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会议厅(招商局大厦16层)
报名联系人:邢韵 女士 65669856-273;xingyun@bjac.org.cn
            鲁洋 先生 65669856-276;luyang@bjac.org.cn
传真:65668078

    请下载报名表后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20日(1、因场地有限,报名以先后顺序为准,本会仲裁员优先;2、律师由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报名,联系人:周研 律师 13661210275;丁鼎律师 13521391342)

    欢迎您参加本次讲座!

北京仲裁委员会
201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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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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