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培训的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 Wed Aug 26 00:00:00 CST 2009   供稿人:王红松

    北仲很高兴与市律协、政法大学合作开展的新律师仲裁实务培训。因为这个培训项目无论对仲裁界、律师界,还是企业界、教育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宣传推广仲裁制度发展。仲裁事业是一个利国、利民、前景光明的事业。尤其是在中国当下社会,仲裁对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前主席杨良宜先生介绍,2007年英国仲裁收入达到400亿英磅。在英国仲裁创造的产值超过保险业创造的产值。中国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特别是现在,积极发展仲裁、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已成为上下的共识。近些年由于诉讼案件激增,最高法院在今年7月24日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大力支持仲裁等纠纷解决制度的发展。但是,现实中,仲裁发展状况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律师和企业法务人员对这项制度还不熟悉。新律师的仲裁实务培训,既有仲裁理论讲解,又有模拟仲裁庭,吸引学员积极参与,这样的培训坚持下来,会大大改进律师不熟悉仲裁实务的状况。

    二、有助于提高律师的仲裁代理水平,促进仲裁行业健康发展。仲裁行业要想获得健康持续发展,不仅要依靠仲裁员的努力,也要依靠律师的努力。律师的仲裁代理业务也要专业化、规范化,要不断提高。好的仲裁裁决,是仲裁员、仲裁代理人、当事人共同智慧的结晶,是仲裁员与律师与在仲裁过程中良性互动的结果。仲裁员、律师都是法律人,有着共同的法学教育背景和价值共识。大家应共同为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而努力,将仲裁建成一个能够公正、公平、高效解决争议的地方;一个廉洁、正义、充满正气的地方,一个不是凭关系,而是凭着律师敬业精神和专业素质公平竞争的地方,一个使人对仲裁制度乃至中国的法治建设抱有希望、期待和信心的地方。

    三、有助于培养高素质的国际商事仲裁代理人及仲裁员。茅于轼先生说过,中国已经大规模融入世界经济,中国对国际的依赖已达60%以上,由于我们在国际商事仲裁人才(包括仲裁和代理人才)匮乏,在这方面吃亏的教训不少,损失巨大。因此,提高律师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代理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5月到8 月初,北仲曾举办一个国际商事仲裁培训班。邀请香港国际资深仲裁员杨良宜先生和郑若骅大律师,效果不错。但是,提高必须是在普及的基础上。我们必须拥有一个庞大的,热爱并关注仲裁事业发展的律师群体,才能好中选优,发现和培养这方面的优秀人才。而新律师培训,正是为发现培养今后我国商事仲裁高级人才奠定基础。

    四、我国的法学教育理论多、实务少,这就影响学生处理实际问题能力和他们在职场上的竞争力。我们这样做也是对高等院校如何引入社会力量进行法律实务教学一种创新。对教学改革很有意义。

    北仲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北仲希望自己不仅仅是一个仲裁机构,也是一个多元化争议解决中心,一个利用仲裁等多元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纠纷人才的培训基地,成为社会运用自治的力量解决争议的核心和平台。出于这样的目的,北仲愿意出人、出力、出地方,支持市律协搞好新律师的培训工作。我们认为,培训工作不仅非常重要,而且,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北仲的做事习惯是要么不干,要干就要干实、干好、干出成效。所以今天的讨论既要务虚——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更要务实,最好将培训内容、方式、教材、老师、工作分工等事项一一落实。今天来的既有资深律师,也有资深仲裁员,或者是两者身份兼有,大家都是这方面的专家,经验丰富,且热心于仲裁事业,我相信,以在座各位专家的聪明才智,我们不仅能够研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而且,会研究出将方案落到实处的措施和办法,使新律师的仲裁实务培训工作在近期内切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并且,我们还要努力使这个培训成为一个由北仲、律协、政法大学共同创造的一个品牌,一个全国新律师仲裁培训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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